第十章 族人

    另外五头天狼和身边众人一起屏息以待,等待着老大给出最后的选择。

    难言的沉默中含着不甘和心灰意冷,好战的老大从未想过自己会在真刀真枪的战斗中输给身后的兄弟,它身为王者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它有些想要去死,狭长的狼眼之中闪过一抹颓废,眼泪湿润了眼眶,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死吧,或许死才是我最终的归宿,反正主人不爱我,亲人背叛我,那就死吧。”老大心里面这样认为。

    却蓦然感受到湿润的舌头舔舐掉了游荡在自己眼眶里,努力不流出的眼泪,老大惊讶地睁开眼睛,居然看到老二正在这样做,面孔之上充满了怜惜,忽然明白了,不管怎样争斗,它们都是血浓于水的亲生兄弟啊,由此终于臣服,抬起脖子努力地发出一声声短促的叫,这啸声明显与之前充满着统治力的狼嚎不同,是在宣誓臣服。

    两头最顶级的天狼,狼群中的老大和老二,伸出各自的颈子摩擦彼此,用舌头舔舐对方的伤口,狼群内的排位终于奠定,老二荣登狼王宝座,老大退居次席,成为了狼群中的二当家。

    主人沈飞直到此时,才适时地出现在它们的身后,一身青绿衣衫,身如玉树,默默地走到老二和老大的身边,将两颗仙丹分别喂入它们口中。

    仙蕴外溢,两兽的伤口很快恢复如初,但老二瞎了的眼睛和断裂的翅膀却再也没能复原,老大没有因此欺负对方,反而现出哀伤的表情,伸出又长又湿的舌头舔舐老二的伤口,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会惊讶的发现老大的舌头上是生着倒刺的,密密麻麻,像是锋利的锉刀,舔舐老二的时候,它将所有的倒刺全部收拢,以免伤害到对方,与老二受伤的翅膀如出一辙,老大一身威风凛凛的兽毛也没能再生长出来,像是一只被扒光了毛的鸡。

    两只顶级狼兽,为此场战斗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却也由此奠定了族内的秩序,至此,狼族内部之斗终于尘埃落定。

    纳兰若雪从后面抱住沈飞,喜极而泣,沈飞伸手擦拭她脸上的眼泪,说道:“傻丫头,这是好事情,有什么可哭的。”

    “它们两个亲兄弟都打成这样了,我能不伤心嘛。”若雪一边哭着,一边紧紧抱住沈飞,后者大有深意地冷笑道:“亲兄弟?呵呵,生在帝王塚里,身边的每一位骨肉都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场大战终于完结,春风来客栈几乎报废,幸好人员没有死亡,沈飞给老板留下了一些银两,算作赔偿,和纳兰若雪一起往竞技场的方向去了。

    威风凛凛,形如一支军队的七小跟在他的身后,老二带头,老大稍次,其他五小扇状排列,煞气凛然,看热闹的人群自动为他们让开一条道路。

    斗技场内,一如以往的人声鼎沸,观众们摇旗呐喊,迎接沈飞的到来,连番的表现他们看在眼里,对于沈飞的战斗充满期待,纷纷将赌注压在他的身上。

    今天比赛的对手,早已等候在擂台上了,他穿着一件火鸟羽毛制成的外套,脚踩怪异造型的鞋子,看起来不是华夏族人。

    沈飞离开了队伍,施施然地行到擂台上,站到此人的对面,向对方拱手道:“在下沈飞,请赐教。”

    对面之人阴阳怪气地说道:“就是你打败了长宫子他们的?”

    沈飞心中一凛,上下打量对方,反问道:“怎样?”

    “你可知得罪了通天教是什么后果的?”

    “呵呵,你也是通天教人?来为同伴们报仇吗!”

    “这你可就说错了,通天教内派系复杂,与你对战的左护法一脉势力近乎全灭,右护法他们那边开心都来不及,不会过来找你麻烦的。”

    “你对通天教倒是很了解。”

    “少年你又说错了,我对很多事情都很了解,包括你的身世。”

    “我的身世?”沈飞生出了更强烈的警觉,赤色仙罡腾起,往前迈出一步。

    “呦呦呦,没必要这么紧张嘛,放心好啦,观众席间吵闹,咱俩又离的这么远,互相间的对话不会被他们听到的。”

    “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嘿嘿,看过这个你应该就明白了。”对面之人忽然张开双臂,成百上千只火鸟从他外套的羽毛中显化出来,飞翔到空中,围绕着擂台盘旋形成一个圆,遮蔽了观众们的视线。

    “这个家纹你应该认识。”那男子打开外套中间的扣子,露出精赤的身体,白皙的皮肤上竟然纹有纹身,而且是非常特殊的纹身,是一副图画,和鸠山鸣在山上展示给自己的图案如出一辙。

    沈飞猛然回忆起了下山之前,与鸠师兄的对话:“下山之后,再遇到拥有相同图案的人群的话,一定要走上前去,与他们攀谈攀谈,说不定能够得到想要的东西。”

    这图案与罗刹一族有关,沈飞心中大惊,急迫地问:“你……你是谁?为何来此地找我?”

    “你可知道这图案代表的意思?”火鸡打扮的人将衣服重新穿好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罗刹族的家纹。”

    “嘿嘿,说得不错,这是我们罗刹一族现在唯一可以互相辨认身份的标志,除此之外,火红眼是万万不能在人国之内显现出来的,会招致杀身之祸。”

    “你到底是谁?”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到了之后,你便会知道人国与我族到底存在着多么深刻的仇怨。”火鸟男子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火鸟,飞翔起来,“随我来。”

    “怎么称呼你!”沈飞急切地问,同样驾驭花瓣云飞起,来不及和若雪解释了。

    “沈腾,这是我的名字。”

    “我们罗刹一族的人都姓沈吗?”仿佛是血脉中流淌的鲜血引发出共鸣,不知为什么,沈飞一下子就对对方放下了戒心,将他认定为罗刹族的亲人。

    却听沈腾说道:“只有罗刹族的皇族才姓沈,其他普通族民都是姓轩辕的。”

    “轩辕?”

    “连这些都忘了吗,看来你离开的时候,年龄应该很小。”他飞上天了,“随我来。”

    两人从火鸟群正上方的天际离开,下方成百上千的火鸟们盘旋兜转,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离去而散开,继续遮挡着众人的视线,导致观众们的愤愤不平,“搞什么搞啊,一堆火鸟在天上飞,里面的情况什么都看不到了。”

    又哪里知道,两人早就从天上飞走了。

    飞行在黑暗云层的更上方,沈飞充满迫切地问:“沈腾前辈,咱们一族还有多少人活着,现在都分散在哪里,怎样才能与他们取得联系。”

    沈腾化成了火鸟的样子,一边飞行,一边说道:“从废墟中活下来的罗刹遗民,据我所知不超过百位,现在分散在帝国各处,万不敢将血红眼显露出来,只有罗刹族的家纹才是辨认彼此的唯一方法。”

    “那前辈是怎样认出我的?”沈飞不得不生出疑问?

    “有关你的事情早有人告诉我了,知道你的行踪后,我立刻赶来了。”

    “是鸠师兄吗?”

    “呵呵。”沈腾前辈没有正面回答,大概还不想暴露了那个人的身份。

    沈飞也不追问,又道:“沈腾前辈,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说实话沈飞,自从罗刹圣城坍塌以后,我族遗民便饱受欺凌,为了保命而散落人间各处,人心不齐。本来那个人通知我对你多加观察,不要急着现身,我却按耐不住,擅自行动,我认为你身为罗刹族皇族,有义务、也必须知晓,罗刹族遗民的身上背负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您是来教唆我报仇的?”

    “我要带你去亲眼见证罗刹族悲哀的历史。”见沈飞沉默,沈腾又道:“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沈腾化作火鸟的姿态腾飞,速度极快,沈飞在他身后看了,难免疑惑,便问道:“腾哥。”他想了半天,最终选择了这个称呼,“你也是仙人吗?”

    沈腾倒也不避讳,回答道:“为了追求力量复仇,我寻找到许多力量之源进行学习,这是从塞外巫疆学习到的巫术,巫法——同形之术。”

    “塞外巫疆同形之术?”沈飞不禁联想到了通天教的驭兽之术:“这样看来,除了佛、道、魔之外,放眼九州大地,似乎还存在着许多的力量之源。”

    “那是自然,为了寻求力量,人们行走在九州各处,摸索出了完全迥异的修炼法门,却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那便是成为强者,让自己位于食物链的顶端。”

    “原来如此。”

    “而且沈飞,还有一件事情我不得不提醒你,以我现在的实力,目前在人间之国也排不进前二十,脚下这片土地上聚集着太多的强者了,甚至要远远多于蜀中千山,而其中实力最为强大的,当属庙里的和尚们了,他们现在大多居住在帝都灵隐寺中,你要在山下传教,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否则将佛宗惹急了,很有可能小命不保。”眼见沈飞困惑的望过来,像是对自己的实力有所怀疑,沈腾在飞行之中蓦然下落,迎面将一座村庄的土舍砸的稀烂,再完好无损地折返,任凭里面的住户莫名其妙地惨死在坍塌的房舍中,“这就是我的实力。”

    沈飞对农户的死亡心生不忍,却也知道沈腾前辈年龄长于自己,亲身经历了罗刹圣城坍塌的末日,对于华夏族人含有着深刻的仇恨,不好多说些什么,点点头道:“前辈,灵隐寺中真的存在着那么多顶级的高手吗?”

    “多如牛毛,这些年正邪相争,和尚们一直放任蜀山冲在最前线上,而没有施展全力,且不说净坛内到底存在多少高手不得而知,单单灵隐寺中,就居住了很多极有分量的大师,他们恐怖的力量笼罩整座皇城,给予进入皇城的人以威慑。”

    “真是够奸诈的,难怪师父和魔宗宗主同时选择休战,原来是看到了佛宗和蓬莱岛的蓄势待发、养精蓄锐。”

    “是这样的,这些年正邪之战牵连太广,你们道宗掌门基本都在大战中战死了,反观另外两派,薪火相传,人脉日广,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成长为不可小觑的庞然大物了。”

    “那么,咱们罗刹一族的敌人是……”沈飞目光一变,语气蓦然转做凌厉。

    “很快你便会知道。”沈腾加快了速度。

    他和沈飞一路向北,看方向是往帝都飞去了,在这个过程中,沈飞本以为越是靠近帝都,百姓们生活得便应该越是富裕,却万万没有想到,从高处俯瞰下去,一座座石墙深院耸立,围绕着这些石墙深院的,是看起来似乎身处两个世界的破落草舍,饿的只剩皮包骨头的正在耕作的男人和类似山里山外交换物资的星散集市。

    “怎么贫富差距这么悬殊的?”沈飞看了不禁蹙眉。

    沈腾冷笑:“越是靠近帝都,达官显贵便越是聚集,星罗密布,圈地占地,鱼肉百姓,一个普通的村落,士绅宅院的占地几乎比其他村户总和的三分之一还多,而且都是用石头垒成的,如同要塞一般,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老百姓们无论多么努力的工作,都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其中的差距有如天与地的鸿渊。”

    “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为何百姓们还不反抗?”沈飞不解。

    沈腾道:“还不是因为有寺庙的存在,庙宇里定期施粥,保证了普通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所需,又每每教导他们做事平和,此世受的苦都是前生造的孽之类的妄语,老百姓们愚昧无知,一来二去的,经过很多代的愚昧教化之后,便心甘情愿地出去劳作了,甚至更加卖力地去垦荒,心想着这辈子多做些好事,多努力努力,下辈子也能投胎到富贵人家中去。却哪里想得到,富贵人家生得孩子永远是富贵的,一脉相承,哪里有他的份呢。”

    “这么说来,佛宗真的已经成为了贵族们鱼肉百姓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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