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盗仙草 第二百一十九章 天目派

    法宝祭炼完毕,虽然过程惊险了些,但好在最终是一个完美的结局,接下来,林轩自然是继续提高自己的实力。

    经过一番仔细思索,最终他还是做出了选择,继续服用筑基丹修炼,想要达到大圆满,至少需要五六十年,这个时间着实长了点。

    相对来说,按照古方,配制新的、效用更好的提升法力的丹药,这个选择,更具诱惑。

    在经过一番仔细挑选之后,林轩从众多古方中挑选出了一份“凝神丹”的药方来。

    相比其他古方,这凝神丹的药材较容易收集,虽然很多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但林轩的身价,即使与凝丹期修士相比,也要远远胜之,只要能用晶石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就不是问题。

    做下决定以后,林轩就准备出外游历了。

    走之前,林轩又去看了灵兽卵一眼,结果依然没有半点将要孵化的征兆,这让他着实有些失望。

    犹豫了一下,林轩并没有管它,只是往聚灵阵中又加了几块晶石,然后就封闭洞府。

    随后,林轩化为一道惊虹,离开了灵药山。

    整整这一百多天的时间,幽州修真界大大小小的坊市,林轩几乎跑了个遍,花去了数以万计的晶石。收获倒也是不菲。炼制凝神丹地材料已经凑齐了九成,可却独独缺一味万象草。

    着实让林轩烦恼。

    说起来。倒也不是此物太多珍贵。如果放在一万年前。在修真界算是很普遍地一种药材。

    可岁月流逝。这万象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绝迹。最后一次现身。据说已是五百年前。

    这个发现。让林轩懊恼不已。都怪自己当时挑选古方地时候。没有将情报收集齐。可现在即使发现也已经晚了。手里地晶石大半都化作草药。已经没有精力再按照别地古方去配药。

    如今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好在万象草仅仅是一味辅料。缺少了固然不行。可每份丹药里也仅需要一点点就足以。

    虽说此药据说已经绝迹。可修真界地事情本就神奇。说不定在某个人迹罕至地角落。还生长得有。半途而废不是林轩地风格。他决定花时间再找一找了。

    当然。漫无目地也是不行。他主要还是在各个坊市中穿梭。看能否有好机会淘到自己需要地宝物。

    天目山。

    位于幽州以北,绵延不过数十里。山虽然不算大,但却地杰人灵,尤其是主峰附近,更有一难得的灵脉。

    于是便有修真者在这儿扎下根来。据说起先仅仅是一对双修道侣,然而这对夫妻的法力却颇为通玄,膝下虽然无子。但两人却收了不少徒弟。

    后来这些徒弟道法有成之后,又继续吸纳门人,将道统传承。

    就这样开枝散叶,经过三千多年的发展,竟然形成了一规模颇大地门派。

    由于宗门所在之地为天目山,故而该派也就取名叫做天目派。

    虽然那对夫妻坐化以后,宗门内再也没有出过元婴期的高手,但凝丹期的修士却也不少,实力在幽州来说。应该算是二流。

    虽然不及三巨头。却也不怕有人上门欺辱。

    更因为其偏居北方一偶,距离幽州最繁华的地点颇远。所以即使在修真界,也有如世外桃源一般。

    方圆千里以内,可以说是唯我独尊,当然,倒也并非没有别的宗门,可那些小派与家族的势力却更加的弱小,皆唯天目派马首是瞻。

    这日清晨,一道惊虹由远及近,从天边飞掠而来。

    在天上盘旋一圈之后,那道惊虹落了下来,光芒散开,从里面露出了一个相貌平凡的青年。

    正是林轩!

    “这儿就是天目山啊,好一处灵脉!”

    望着眼前巍峨的高山,少年击节赞叹,即使站在山外,自己感觉到的灵力波动也颇为不凡,虽然不及碧云山,但在这儿修炼,想必速度也会极快。

    随后林轩又向前眺望了一眼,一座小镇映入眼帘,果然,犹如那药店老板所说地一般。

    林轩之所以会来这里,事情还要推回到三天以前。

    为了寻找万象草,他可是逛遍了大小坊市,每一个药店,都不愿意错漏。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前,当林轩在某修真家族所搭建的一临时坊市碰运气的时候,当他说出万象草,那老板居然没有一口回绝,反而露出了若有所思地神色。

    林轩见了,自然是大喜过望,连忙拿出几块晶石,说对方只要说出自己想要的情报,这就当作是酬劳。

    利诱之下,那老板倒也吐露了实话,这万象草现在虽然没有,不过以前倒偶然购进过。

    林轩连忙追问来源,并询问什么时候还可能有?

    这次轮到老板苦笑,眼前这人一看就是大主顾,可惜这笔生意是很难做成了,那一次购进万象草,纯属运气好,天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得到。

    不过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收取了晶石,他可不敢谎言欺骗这位筑基后期的前辈,于是告诉林轩,万象草购自于北边的天目派。

    天目派?

    林轩当时还愣了一下,他一向闭关修炼,除了三巨头,以及幽州正魔两道的各大势力,其他门派,他知道得还真不多。

    虽然平心而论,天目派力量不弱,可惜偏居北方一偶,故而林轩从来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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