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事

    三点多,该出发去送丹了。如果能把蛇丹给复制一遍,那他就不用隔三差五地往那铁罐里头的三部洲跑了。

    不过他总觉得这些蛇丹恐怕没那么容易复制,

    【等下,我刚才在论坛似乎发现了一件事,和法厄同有关。】

    “她上论坛了?”

    【不是直接提到她,你看这个帖子。】

    商洛打开手机扫了一眼.

    有人在论坛里发了帖:

    《六岁小孩真是人嫌狗厌!我儿子手贱在物资票上申了300箱盐汽水!救一下!》

    下面附了照片。堆成山的盐汽水从家门口一直堆出来,后面的货车还在往巷子里搬运。周围的邻居都震惊地看着,汽水都快把路堵上了。

    “好家伙”商洛记得自己好像听过类似的事,还是戚园做的。她说她小时候填过二百斤西瓜,后来被一顿好打。

    但是二百斤西瓜其实也就十几个大瓜。西瓜还挺能放的,自家吃一半剩下的送给邻居,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三百箱盐汽水那问题就大了。就算三天一箱,这三百箱也能喝上好几年。

    “他怎么一下子添了这么多?”

    【因为这是半年的物资。】

    “那他就麻烦大了”

    长安米贵在这里不是个典故。应天的米是真的很贵,这个物资票是用来换米和其他基本生活物资的。反过来说这也是米家贵的原因,因为在这里有个户口的根本就不需要自己买米。如果从外地来应天居住,若是在学校倒是问题不大,因为学校有口粮。但是如果自己来这里无所事事地闲逛,光是米价就会把人给吓走。

    这在各地基本都是这个程序。虽然没有明说,但这是在路引取消后的,对人口无序流动的“弹性限制”。因为应天不养闲人,除了可以让无所事事的人少些之外,也可以让没有工作的人尽快找一份包吃的工作——无论如何多少找一份,只要有米吃就行,别在街上闲逛就好。

    而如果有人把自己的票给胡乱填了,那麻烦就大了。如果直接去买的话,一石米要五六两,也就是二百斤左右的米要五六两才能买到。折算一下,一个不大的电饭煲煮一锅饭就要五六十,大的电饭煲搞不好要一百文一锅,这是一笔高得能让人联想到灾年米价的巨大支出。

    “所以这玩意儿是怎么填错的?六岁小孩是怎么拿到图章的?怎么贴上邮票的?他又怎么知道这正好可以要300箱盐汽水?”

    【所以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这小孩模仿能力还挺强的。而且他好像看到自家的额度记录了?所以照着上限用盐汽水的价格做了个除法。嘿~~300箱就来哩。真是个小天才。】

    “所以这事现在解决了吗?”

    【没有。我看了后面的讨论,照理说这些物资是绝对绝对不可以转卖的。被发现了会直接下罚单,工作恐怕也要出问题。但是如果不回收一点成本的话,这笔开支对他们家还是太大了——最关键的是还没地方放,回头占道了又要交罚金,送人又不太舍得。不过到最后,有人提出了救星一般的建议:建议他去江宁县衙上个文书。】

    “那有什么用?”

    【这个就是问题的关键。刚才戚园提醒了你一下,不要老是往罗马式的行政系统上靠,就和这个有关。我发现县衙的事务相当有弹性,因为县令对一县事务的裁量权力是非常大的——在规矩上稍微有些问题,但伦理上合适的请求,你去县衙里面都能办到。因为知县有权力从伦理方面进行一些柔性的裁量。有县衙里面的人还确实去找知县问了一下。】

    “结果呢?”

    【知县给了个初步的方案:反正盐汽水是基本物资,县衙也要采购的。所以趁着没有雨水弄湿巷子,他赶紧来一趟县衙开个听证会,然后让把这些盐汽水入县衙的库,然后他折算一下把县衙的米给他发过去。】

    “这也行的?他有必要帮这个忙吗?”

    【有两个原因。如果施行罗马法的话,这种没道理的请求一般是不会管的,因为这完全是个人事务。但是知县是父母官,你们江宁县的知县好像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子吧,按年纪来说别说父母,做爷爷都够了。知县办事就得和罗马那边的行政官反着来——不是‘能不管就不管’,而是‘只要能管的就一定要管’。要不然一县之内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可以说是知县本人作为不力了。】

    “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是论坛上的大家都开始要准备帮他了,还有小报来采访他。如果让大家通过互助来解决这件事的话,那么县衙会相当没有面子。两个原因加起来,才会让知县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也就是说,这是出于伦理和现实两方面的考量吗.好家伙,那当初法厄同的事,完全没这么麻烦?”

    【是的。她的居留权的问题.其实之前没必要那么麻烦的。虽然这件事不太合规矩,但一个罗马公民在玉京想要暂住一阵子没那么麻烦,也没必要走那么长的手续。你去县衙找知县上个文书就行了。】

    “等下.这件事是个什么流程?”

    【似乎是这样。你可以看到,归根到底要看这件事有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侵占公共资源也是其中的一方面的考虑。法厄同的事,就属于那种流程上非常麻烦,但实际上非常小的事。因为她不是蛮子,她是罗马公民,是邻居家的小孩。到时候知县想问的恐怕,就只是她的监护人是否许可了这件事。只要她的监护人许可,那么暂住在这里半年,或者八九个月之类的多半都不是问题。】

    商洛捂住了额头:“我怎么感觉有时候我会因为固有的思维而做错了一些事情。哪怕只是一县的事,都有许多可以学到的。我在想,治理那些蘑菇人是否也得采取一些更有效的办法.这次事情之后,似乎可以去调研一下。诶对了,帮我把那个帖子收藏一下,回头我关注关注后续进展。包括那个‘听证会’到底怎么开,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要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到底有哪些。这些和治理有关的经验都是可以学到的嘛,而且这是很严肃的事。”

    【你想到什么了?】

    “怪不得说知县是一县之君。知县的事,就是天子的事的缩小版。天子操心的是天下的伦理,也要兼顾现实。可以想见如果那个三二九案的凶手不被天子下旨诛杀的话”

    【可能会被哪个侠士砍了?】

    “完全有可能。因为如果天子不能伸张大义,那么就得换江湖来伸张大义了。如果县令不帮那位倒霉的父亲处理问题,那么坛友出来仗义相助。如果.如果身为造物主的我,没有处理好蘑菇们的事情的话。啧,麻烦得很哪。搞不好会有蘑菇侠客跑出来呢。侠,以武犯禁啊”

    还有一章稍等,一点左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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