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会议结束。
文雪戴着墨镜拎着包,十分潇洒地离开了会议室,往外面停车场走去。
她也有自己的车,和女儿的那辆一样,只是颜色不同。
她是长辈,要沉稳,因此选了黑色。
这辆车明面上,是她自己购买的,毕竟她和亲家公动辄就谈几个亿的买卖,赚些买车的钱很容易。
报社门口,外出采访回来的叶小朗,很是羡慕地看着文雪扬尘而去。
她并非羡慕文雪有车,或者是她的主编职位,而是羡慕她能出国去考察。
她也想出国留学,然后就留在那边发展,顺便也能和原生家庭断了关系。
可惜的是,她就算很有信心通过托福考试、获得签证,但出国的钱哪儿来?
万一国外的大学不能提供全额奖学金,那她又能怎么办?
她的那个家庭,可不会为她出国留学买单,甚至反而会阻止她离开。
谁让她有本事呢?就该吸她的血。
有一说一,她也挺难的。
但自己再难,也不能像原剧情中那样,偷乔一成稿子、瞒着他打胎吧?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真的是人品问题,不是什么【我没办法、我有上进心】能洗白的。
宋清远这“人间清醒”,直接就看穿了她的本质,奈何乔一成不听,真可谓活几八该了。
10月9日。
金陵饭店。
今天上午,在这里举行金陵首届文学艺术奖颁奖典礼。
乔一成和宋清远两人,也要过来拍摄现场视频。
可惜,台里的车没能第一时间出发,因此也就来晚了一些。
宋清远着急赶路,不小心撞到了叶小朗。
后者为了报复,就故意挡着他们的镜头,不仅如此,她还偷偷拿走了他们的话筒套。
先是偷这话筒套,接着又偷稿子,不得不说,她也挺有盗圣之资。
典礼结束之后,她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笑看乔一成和宋清远下楼,心说让你们撞我,让你们看不起女人。
这太冤枉了,之前因为她故意挡镜头的事,乔一成不过说了一句女生跑新闻不容易,让宋清远别跟她计较,根本就没有小看她的意思。
所以说,男人就不该自我感觉良好,毕竟人家都已经成为版本T0了,还用得着你去关心?
还是想想怎么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努力地提升自己吧!
乔一成到了楼下,发现话筒套没了,果然又上去寻找。
结果当然是在叶小朗那儿找到了。
乔一成没有怀疑,反而很感激她,觉得多亏了她,话筒套才没被保洁员捡走。
无怪乎他这么想,毕竟谁无缘无故的,会把人想的很坏呢?
既然他要感激,那叶小朗自然也不客气,当即就让他请自己吃饭。
请吃饭并不是目的,叶小朗的真正目的,是想和乔一成认识一下。
她年纪也不小了,而乔一成看起来挺老实,又是电视台新闻部的青年才俊,没理由放着他不搭讪吧?
乔一成没有拒绝。
因为在电视台里,他的人缘非常好,没少和女同事聚餐。
所以,请眼前这个女记者吃一顿,他觉得也没什么。
但得知此事后,宋清远却表示反对:
“乔一成,伱没病吧?就这点儿小忙,用得着请吃饭?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女的就是想搭讪你!”
乔一成真不知道,他哪儿懂这些套路啊?
他苦笑道:“可我已经答应她了,总不能反悔吧?”
宋清远反问:“为什么不能反悔?难道你想被她搭讪?难道你想瞒着居岸搞外遇?”
乔一成摇了摇头:“你说的对,到时候我一定拒绝她。”
他的心里只有文居岸,为了这个初恋,台里的对他挺主动的那些漂亮女同事,他平时都懒得多看一眼,自然更不会不好意思拒绝叶小朗。
宋清远想了想,笑道:
“不,别拒绝,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到时候,你带着居岸一起去,我倒要看看她还能怎么搭讪你。”
乔一成干笑道:“这样不太好吧?”
宋清远解释道:“我感觉你有点儿拎不清。带居岸过去哪儿不好了?难道瞒着她才好?我的意思是,不管那女的对你有没有意思,你都把居岸带过去,让她知道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从而打消掉那种心思,省得她以后还来纠缠你。”
他这么一说,乔一成顿时就懂了:
“难怪台里每次聚餐,你都会让我带上居岸,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宋清远叹道:“我是真的想不通,叔叔那么高的情商,为什么会有你这个傻儿子。你难道真就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那些同事看你的目光?你还没结婚,人家就有的是机会,你知道吗!就像那个胡春晓,她那么漂亮,为什么嫁了个歪瓜裂枣的男人?还不是因为那男的是杰出青年,那男的他老爸是医学专家,家里特别有钱有地位。”
原著中,这个胡春晓也跟乔一成有过一段暧昧,然后在乔一成想跟她表白之时,光速嫁给了阔佬,让乔一成相当难受。
但在这个世界,有文居岸的存在,乔一成自然不会对她有啥感觉,更别说搞什么暧昧了。
乔一成张了张嘴,没有反驳宋清远。
他终究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他说的很对。
而这些话也是老爸在他参加工作之前,就已经跟他说了的。
***
傍晚。
某报社。
文雪开车出了大门,正好看见了自己女儿的车,不禁好奇地问道:“居岸,你来干什么?”
文居岸笑道:“一成哥请你们报社的一个女记者吃饭,清远哥让我亲自来接她去饭店。”
现在的宋清远,并非乔一成项南方的忠实拥趸,他作为真正的纯爱战士,绝不希望有人破坏自己看好的乔文CP。
因此,他把前因后果,全都事无巨细地告诉了文居岸。
文居岸尽管也挺重视,但终究没怎么当回事。
她是乔一成的初恋,是他的白月光,且又有叔叔支持,她有什么必要担心?
她就想看乐子罢了。
‘一成请女记者吃饭?宋清远让居岸来带人?原来如此!’
文雪念头一转,便已明白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于是,她也不急着去和奸夫约会,而是和女儿一起等那记者出来。
她倒要看看,是哪个胆子这么肥,要跟自己的女儿抢男人。
真是反了她了!
当叶小朗走出大门,文居岸也给老妈说完事情经过,笑着招手道:
“请问你是叶小朗吗?”
她没见过叶小朗,但听宋清远说过她的打扮,因此一眼就认了出来。
“请问您是……”
叶小朗走上前,仔细打量了文居岸几眼,很确定自己没见过这漂亮可爱的女生。
“我是一成哥的女友。他这会儿还有点儿事要忙,让我先接你去饭店。”
文居岸笑道。
女友?
叶小朗人麻了,暗骂乔一成明明有女友,还答应跟自己出来吃饭,真是个渣男!
更让她头皮发麻的是,随着对面那辆黑色高级轿车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自家领导的那张保养得极好的清冷俏脸……眼前这姑娘,和她长得好像!
“居岸,吃饭的时候,你不许喝酒,也得让一成少喝,知不知道?”
文雪的声线,与工作的时候完全不同,充满了温情。
“妈~你就放心吧,我不会喝酒,一成和叔叔一样,也不喜欢喝。”
原著中的“酒鬼”文居岸笑嘻嘻地说道。
文雪点了点头:“好,我先走了,晚上我有可能会到很晚才回家,你不用等我。”
文居岸不解道:“你最近怎么这么忙啊?”
文雪反问道:“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整天就是玩?”
文居岸干笑一声,“妈你既然有事要忙,那就快走吧!”
接着又看向叶小朗,“快上车吧,咱们得早点过去。”
寄!我看上的男人,居然是领导女儿的男朋友,以后肯定要被穿小鞋了。
叶小朗偷偷瞥了那扇缓缓升起来的车窗一眼,感觉自己真是太倒霉了。
叶小朗很清楚,就算她可以跟文雪解释,说不知道乔一成是你女儿的男朋友;就算一贯冷艳的文雪通情达理,说不介意……
尽管如此,叶小朗心里依然十分担心。
她现在就是小卡了咪,只要文雪哪天心情不好,又想起了这件事,然后稍微任性一下,就能让她穿小鞋穿到哭。
这就像是面对老虎,你不知道它啥时候扑上来,反而会更加的担心。
而文雪这位领导,大家都感觉她比老虎还要厉害。
这其实很正常,因为文雪的体质也得到了强化、得到了生命本质上的提升。
她的精神面貌自然也就变得更强,再加上她居于上位,一旦生气,目光便会充满了压迫感。
陈涛也是,他之于普通人与猛虎没有区别,甚至犹有过之。
只是他几乎从不生气,因此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某粤菜馆包厢。
等上菜的功夫,文雪对陈涛说道:
“有件事要告诉你,上次撞了你的女记者,今天让一成请她吃饭,估计是对他有意思了。”
女记者?
陈涛先是有些意外,旋即想到了什么,故作好奇:“你们报社的记者,怎么会认识一成?”
文雪把从女儿那里听来的话复述了一遍。
陈涛听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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