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长号手

    又是一场精彩的甘vs乔大战,两人每次比赛都会打出精彩的高分,让NBA球迷大呼过瘾。

    这两个意志力极为坚强,好胜心又极重的人,每次到球场都能奉献高水平的对抗。

    美中不足的是,开拓者已经是联盟最顶级的强队,公牛只是季后赛边缘的普通球队。

    公牛如果没有乔丹,他们的阵容压根就是个鱼腩,而开拓者没有甘国阳,依旧是西部强队。

    两队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让双方的对决显得不是那么公平,火星撞地球的成色稍微差了一些。

    这场比赛的失利,加剧了乔丹对公牛管理层的不满,导致他和杰里-克劳斯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差。

    乔丹抱怨克劳斯总是想控制自己,并且在球队引援上从不过问自己的意见,甚至有和自己对着干的倾向。

    克劳斯则时不时说,迈克尔为什么不能像阿甘那样听从总经理的意见,和管理层的人保持一致,共同前进。

    乔丹对克劳斯的这种说法不屑一顾,直言“幸好我在你手下打球,如果是阿甘,你早就被他打死了。”

    两人认识这么多年,乔丹完全可以说一句“没有人比我更懂阿甘”,他知道阿甘可不是那种可以被管理层随便拿捏的人。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甘国阳可以留下自己想留下的人,他却不行,他将这归结于克劳斯的糟糕眼光,以及莱茵斯多夫的短视。

    乔丹从没有怀疑过也许是自己的眼光有问题,如果阿甘真的在公牛,阿甘或许会赞同克劳斯的诸多操作。

    离开芝加哥时,甘国阳和乔丹约定,“我们在总决赛见”。

    虽然乔丹知道他们大概率是打不进总决赛的,能进季后赛就不错了。

    但乔丹永远抱着“这个赛季我们要赢下82场常规赛,然后拿下总冠军”的信念。

    他的气魄称得上一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

    开拓者的下一站是印第安纳波利斯,过去几个赛季步行者一直都是开拓者的取款机。

    波特兰人享用着步行者送来的榜眼签,印第安纳人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球队在泥潭中挣扎。

    1986年选秀大会上,拥有四号签的步行者选中了奥本大学的前锋,查尔斯-巴克利的同学查克-佩森。

    步行者球迷对球队选中这样一個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前锋感到很不满,球迷们想要一个优秀的内线,或者像乔丹那样打球好看的后卫,而不是一个喜欢投篮的前锋。

    当时内线核心依旧是选秀中的香饽饽,甘国阳这种自不必说,哪怕是普通明星级的内线,都可以迅速提升一支球队的实力。

    80年代的NBA篮球场对大个子球员的依赖还是很大的,有一个优秀的内线在三秒区,比赛会变得容易很多。

    可步行者偏偏另辟蹊径,就是要拿喜欢投篮的佩森,这家伙得益于他出众的远射能力,在大学绰号“长枪手”。

    选秀结果出来后,铁杆的步行者球迷嘘声四起,而步行者为了弥补一下首轮的选择,他们在第二轮挑选了一个中锋,身高7尺2的白人大个格雷格-德雷林(80年代NBA各队标配,一个身高6尺11以上的白人内线。)

    可是这样的步行者看起来也没有任何竞争力,结果新赛季开始后,他们竟打得不错,取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临近赛季末他们竟然在东部季后赛球队行列。

    对查克-佩森感到不满的步行者球迷逐渐闭上了嘴,佩森的表现在86年新秀中可以说是最出色的,比状元秀多尔蒂更棒。

    佩森平均每场要出手接近2个三分球,在86-87赛季三分逐渐普及的时代,他赶上了潮流。

    而给步行者带来最多变化的还是他们的主教练迈克-舒勒。

    要说步行者和开拓者之间还是很有渊源的,开拓者选中甘国阳的榜眼签来自步行者,步行者在经营状态最糟糕的时候把开拓者的副总裁交易过去用了一段时间,然后眼看着球队赛场表现也没有起色,就又找开拓者帮忙,问问有没有合适的教练。

    步行者最想要的教练是拉姆齐,但老头肯定不会离开,退而求其次,步行者希望阿德尔曼能去执掌教鞭。

    开拓者方面尊重阿德尔曼的个人意愿,如果他愿意去,就让他去,但阿德尔曼表示在波特兰呆的很舒服,不想去。

    于是开拓者管理层联系上了在雄鹿做人事总监的斯图-茵曼,茵曼和尼尔森提到这件事,尼尔森便推荐了自己的助理教练迈克-舒勒。

    NBA就是这样一个推荐来推荐去的小圈子,大家都是熟人,只要你一开始想办法混进其中成为一份子,你总能找到工作,说不定有一天会突然被推到位高权重的位置上。

    NBA主教练虽然远不如大学教练那样一言九鼎,有时候还要成为背锅侠,但在美国社会这依旧是个很体面的工作,是球场上的主角之一。

    当然,光有关系是不够的,能在NBA生存下来的都是有两把刷子,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的家伙。

    迈克-舒勒是典型的主教练人格,工作狂,生活中的一切都和篮球有关,他神经紧绷,随时随地都在思考球队的事。

    他给步行者带来了好的防守,纪律性,以及一套不错的体系,这对一直烂着的步行者相当重要,年轻的步行者用成绩回报了这位勤奋的教练。

    比赛日的晚上,当开拓者拖着逐渐疲惫的身躯来到康赛科球馆时,他们面对的是一支年轻,有纪律,冲劲很强的队伍——他们的常规赛战绩比公牛还要好一些。

    像这种跨区客场之旅,球员们除了身体上感到疲惫外,更大的问题是心理上的倦怠。

    尤其是对手是个一年遇两次,之后在季后赛大概率根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中游队伍,教练组有时候都不做什么赛前研究和准备。

    像甘国阳算是对比赛充满激情的球员了,可在第三个赛季,客场打步行者这种球队时,他同样会不知道对手到底有哪些人,替补席上坐着的那些新秀和陌生面孔是谁。

    对开拓者来说,打出自己的东西就可以了,对手是谁,他们有什么特点,怎么打并不重要。

    当然,步行者要成为甘国阳的认真必打球队,还要等上一年才行。

    本赛季的步行者阵容中,甘国阳唯一比较熟的就是查克-佩森。

    奥运选拔赛的时候他和巴克利一起代表奥本大学入选。

    后来甘国阳和巴克利在寝室玩摔跤,查克-佩森就在一旁看着。

    佩森本来和巴克利经常摔跤,但看过巴克利和甘国阳摔跤后,甘国阳让他试试,他就不敢了。

    再后来巴克利和甘国阳一起进了NBA,甘国阳打遍联盟无敌手,如今佩森看到甘国阳就像小弟见了大哥一样。

    其实佩森并非善茬,他是个非常善于说垃圾话的球员,很喜欢搞对手的心态,把对手喷的毛手毛脚,他好坐收渔利。

    可是今晚的比赛,佩森深谙“阿甘法则”,不仅没有朝着甘国阳喷垃圾话,反而不停夸赞甘国阳。

    从跳球之前热身开始,佩森就发动马屁大法,不停说甘国阳的好话,说他得分多牛逼,说当初在奥运选拔营大家都是如何畏惧甘国阳,如今他取得这份成就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他还大加赞赏甘国阳的远投水平,说自己要学习甘国阳的三分球,一个中锋能拿三分大赛冠军简直就是“世界第九大奇迹”。

    一个人如果垃圾话说的很厉害,往往他的马屁也会很厉害,看他愿不愿意说而已。

    佩森将对甘国阳的马屁力度拍到了最大,比拜伦-斯科特和昆汀-史蒂芬森都要过分。

    关键是他没有夸张,他只是把甘国阳做过的事拿出来说了一遍而已,你还不能讲他是胡说八道。

    在佩森的迷魂汤下,甘国阳今晚发挥一般,没有太强的动力打爆步行者内线。

    双方完成了一场平平无奇的遭遇战,甘国阳拿下27分14个篮板球3个盖帽,全队其他人都发挥不太好。

    主场作战的步行者倒是士气高昂,查克-佩森拿下22分,外线三分球3中2,帮助步行者在主场爆冷击败了开拓者。

    赢下比赛后,查克-佩森还不忘和甘国阳说:“今晚我们只是运气好而已,你如果认真一点,稍微发一下力,我们肯定会输的。”

    甘国阳摇着头,道:“查克,你不应该叫长枪手,应该叫长号手。我告诉你,下次这招对我不会有用了,伱再怎么夸我我还是会尽力打穿你们。”

    查克-佩森无所谓,反正开拓者来印第安纳是下个赛季的事了,今晚能将这个瘟神送走,他已经圆满完成了任务。

    【佩森在某一阶段掌握了对付阿甘的好办法,联盟拍阿甘马屁的人很多,但佩森是拍的最好的,在奥本大学我没发现这家伙这么能拍马屁。

    他总结出了对付阿甘的基本原则:第一,不要激怒阿甘;第二,不要夸大事实,说他做过的事就是夸他;第三,让阿甘多投篮,这是对己方球队防守伤害最小的方式了。第四,祈祷这个夜晚不属于阿甘。】

    ————1992年出版查尔斯-巴克利自传《Outrageous!》,节选。

    (本章完)

(记住本站网址,Www.XS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这篇小说不错 推荐
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如果您认为篮球之黄金时代不错,请把《篮球之黄金时代》加入书架,以方便以后跟进篮球之黄金时代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