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未思几乎立马就察觉到不对劲。
“怎么了?”
“没怎么,我就是难过,我为什么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林词鼻音很重,他低着头,柔软的头发下,脖子细白。
程未思温声哄他:“哪有,我们词词又帅气又活泼,谁见了都喜欢。”
林词抬起头,乌黑的眼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他控诉道:“你骗人,她们都说我是灾星。”
程未思抬手摸摸他的眼睛,他发了烧,全身都是热。
滚烫的温度落在林词的眼皮上,程未思凑近,俯身,在林词额头落下一个吻。
“别听她们的。”
“你永远都是我的福星。”
福星高照,他的生命因此而万寿无疆。
·
小学六年,是人生最单纯最没有烦恼的时候,也是他们玩得最好的时候。
从初中起,或者是上初二之后。
林词能很明显感觉到,程未思在疏远他。
一开始是不让他亲他的脸蛋,后来又不让他晚上跟他一起睡。
最过分的是,某次逃课,林词跟班里几个男生打完篮球,一场下来后浑身大汗。
他用手腕上的吸汗护腕擦了擦下巴,听着旁边几个人商量今天晚上去哪里野的时候,突然看到程未思穿着整洁的校服,抱着一摞试卷从操场外经过。
林词眼睛一亮,直接飞快扑过去,一个胳膊搂住程未思的肩膀,他大大咧咧问:“大山,你最近怎么都不来找我了?”
初二是按照初一期末考试成绩分班的,程未思是年级第一,毫无疑问在一班。
而林词在倒数第二个班里。
程未思抿着嘴唇,校服是偏正式的英伦风校服,白衬衫,黑领带,西装裤。
他不自在地躲了下:“最近有点忙。”
林词面上开朗,但心思还是有一点点细腻的。
他察觉到程未思的躲闪,目光落在他身上。
程未思身材很正,他小时候瘦弱,现在个子越长越高,已经比林词高了半个头。
领带规整地系着,白衬衫干净的一尘不染,下摆扎紧黑西装裤里,他腰身瘦窄。
一看就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
林词看着他干净白衬衫上被自己身上汗水浸湿的痕迹,突然哽住。
似乎,确实有点打扰到他了。
林词站直身体,后退一步,汗水从他下巴滑落,再次落在他身上的篮球衣上。
他直接问道:“你嫌弃我?”
“没有。”程未思想也没想直接反驳。
“那我搂你,你为什么这么抗拒?”
“我得赶紧回教室送试卷。”
“哦。“林词点了下头,盯着程未思看。
这人表情如常。
似乎从那时候起,他们两个人之间就已经有了隔阂。
他不知道程未思为什么会躲闪,为什么不主动联系他。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一面镜子,只要有一点裂痕,碎了一点,都不会恢复成以前的样子。
他跟程未思就是。
两人一起升了高中后,程未思一入学就是新生代表。
他声音很清冽干净,吐字清晰,很适合做演讲和主持。
入学不久就是国庆晚会,他是主持人。
跟另一个女主持人走的挺近的。
那大概就是林词人生里最为焦躁的一段时光,甚至比他高考时还要难受。
因为,程未思终于有一个光明正大不和他一起放学回家的理由了。
——他要排练!!!
林词气了个半死,你一个主持人,有什么好排练的?
就算是背词,可就冲程未思那脑子,看几遍还能记不住?!!
他妈的!
绝对是故意的!
更别提,那个女主持人长得特别漂亮,黑长直,学习成绩好,身材好,校园女神一样的存在。
国庆晚会,林词没逃课,坐在台下,安安静静地看完整场。
程未思站在舞台上,身板很正,跟旁边那个女生,几乎是金童玉女的存在,十分登对。
台下不少人讨论这个事,说他们很般配。
林词在那天突然意识到,程未思以后会找一个合适登对的女生,就跟今天晚上一样,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那个时候,他不再是最特殊的那个人。
他更没有理由和资格,独享程未思的好。
高二升高三的那年暑假,因为陈奈摔下舞台的事,程未思离开京城,去了海城。
他嘴上说着是程父把他赶出去的,可林词心里清楚。
程家都把他当祖宗一样宠着,怎么可能一声招呼不打就让他走?
这无非是程未思默认的事。
他不想再待在这里了。
原因是什么,林词懒得再去猜。
他那时候不理解的事,在今天,终于有了答案。
如果前提是程未思喜欢他,那么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
程未思从图书馆出来时,是晚上十点。
海城大学管理宽松,学习氛围浓重,图书馆和教学楼灯光璀璨,不少人抱着书匆匆忙忙路过。
他手机一直都有新消息弹出,秦同一直在催。
今天晚上是秦同的生日,大少爷排场大,请了一大堆人。
秦同和吴栩住在同一个宿舍里,在程未思隔壁。
程未思母亲那边的企业跟秦同家有点生意上的往来。
于情于理,这个生日宴,程未思都该去。
程未思被侍应生引着走进包间时,一阵热闹的欢呼。
秦同拿着麦克风,控诉道:“程少爷来这么晚,实在是太不给我面子了,怎么着都得自罚三杯。”
萧明跟着起哄:“秦同,你小心点,小组作业还得靠着咱们程少爷呢。”
秦同被他一提醒,想起来自己有求于人,啧了声,说:“那程少爷喝一杯吧。”(记住本站网址,Www.XS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