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拉大旗作虎皮。
别看奴儿哈奇是部落人,可,他是女真部落中少有的精明人。
自从跟了陆远后,奴儿哈奇可算见识了火器的犀利,也明白学生军的好处。
看着陆远气势如虹风头无两,将来指定要当皇帝的。
学好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他打定主意,死心踏地跟着陆远干,搏一个封候拜将,富贵传家。
自己带着13个兄弟拼命,死了11个,只换来一个团长的位置。
他手上只有一个额亦多,可算得上光杆司令。
但,他明白,身份和名望,比什么都重要。
空头白虎团团长的称号,就是自己最大的本钱。
他和额亦多商量,回到老林子就招兵买马,有多少收多少,尽快统一女真。
额亦多一开始还不明白,不是说回家养伤的么?
退一步来说,就算把俺们部落的青壮全招了,能有100人不?
退十步来说,就算人家乐意当兵,但人家要吃粮领饷,你有钱不?
退一百步来说,就算周边大部落不打俺们,但你就凭着骨箭木叉去统一人家?
“哥,能不能别折腾?等你伤好了,咱带上部落汉子去找总督,多省事!”
“你知道个屁!”
奴儿哈奇恨铁不成钢。
“没有人马,主子凭啥看重俺们?
主子经常对学生参谋讲: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知道啥意思不?”
额亦多茫然摇了摇头。
“那就是说,别事事去烦他老人家。
你有能耐当团长,就有能耐去招兵搞来粮饷,要不你就不合格!”
额亦多听得云里雾里,脑仁快炸了,实在忍不住叫了起来。
“行了!再说下去俺都晕了,哥,你就说咱怎么弄,才能搞到钱粮统一女真各部?”
奴儿哈奇嘿嘿一笑,拍拍背包里的白虎团大印。
“有了主子给的官印,咱们就能以小博大,不战而屈人之兵!”
额亦多呆住了,眼里直冒小星星。
哇,大哥懂得真多,好厉害!
于是,两人快马赶回按出虎水,来了一招猛龙过江。
听说奴儿哈奇额亦多回来,部落族长带着十几个青壮,过来准备收刮一番。
“小奴儿,小额子,你们的马不错,刀也不错……拿去俺家里,供奉大金天神!”
“哈哈!”
奴儿哈奇和额亦多仰天大笑,笑得泪花乱飞。
不知道自己脑门上,刻了个“死”字的族长,
还以为两个回乡的后生很开心,也跟着哈哈大笑。
他一笑,奴儿哈奇和额亦多就不笑了。
“老不死的,笑尼玛呢?
睁开眼睛看看吧,大金早亡了!纯纯的傻叉!!”
族长这才发现,这俩人压根没鸟他,顿时恼羞成怒。
他带了十几个青壮,都是搏杀好手。
按照以往的经验,不费什么功夫就能搞定。
他咬牙切齿地指着奴儿哈奇,发出命令。
“大胆!不敬天神,不敬祖宗,抄家灭族!”
打手们装腔作势,齐声喝道:“抄家灭族,杀无赦!”
这下,奴儿哈奇家、额亦多家的人,都害怕起来。
奴儿哈奇依然风轻云淡,冲族长吐了口吐沫。
“行!俺记下了,待会就把你家抄了!
不过,为公平起见,你带来的人,有一个算一个,
咱们单挑,敢不敢?”
其实,大伙都看在眼里。
奴儿哈奇两只手掌都没了,已经算是废人。
就这,你还大言不惭要求单挑?
疯了吧?
一个愣头青“噌”的蹦了出来。
谁啊?
不是别人,正是族长家的骚包傻愣小儿子,今年刚十六岁,吃得白白胖胖的。
这小子蔫坏,整天仗着他爸是族长,在部落里欺男霸女。
按说这种文不成武不就的样子,是妥妥的败家子。
可族长偏偏当个宝,稀罕的不得了。
族长也是厮杀出来的,明白奴儿哈奇是个狠人,曾经部落第一勇士。
但是吧,这狠人现在没了手,连刀都拿不住,正好可以给傻儿子刷一波声望。
所以,他就没阻拦,还假模假样地对打手们说道:
“你们几个,都让开点,这是荣誉之战,谁也不许插手!”
单挑搏决斗,最能体现个人武艺的强大,一向被女真部落视为荣誉之战。
众人退开,空出一块十步见方的场地,奴儿哈奇和族长傻儿子下了场,相对而立。
奴儿哈奇赤手空掌,族长儿子刀甲俱全,优势太明显了。
奴儿哈奇的家人都担心坏了,可又没办法阻止“荣誉之战”,只能揪心的看着。
额亦多却不当回事,反而笑着宽慰。
“叶赫大妈,俺哥笃定啥事没有,一准干死这个小瘪犊子!”
啊?
不能吧,连刀和弓箭都拿不了,咋能赢呢?
等族里的老祭司过来,禀告神明,生死无责后:决斗开始。
“乌哩吖吖!”
急不可耐的族长傻儿子大喝一声,快步前冲,挥刀就劈。
甚至,他留个心眼,预判对手闪避的方位,好提前劫杀。
嘿嘿,最多两三刀,就砍下你的狗脑袋!
这两个丧家犬,连辫子都没有,真丢部落的脸!
诛杀第一勇士之后,俺就是第一勇士!
砍,砍死他!
他想的很美好,但,奴儿哈奇身经数百场搏杀,实战经验何其丰富?
面对雪亮的刀锋,他非但没有闪避后退,反而猛然低头,闪电般撞了上去。
“嘭!”
围观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人影应声飞出去。
定睛一看,呀,居然是族长傻儿子。
这小子满头满脸都是血,直翻白眼,上气不接下气,看着可惨了。
族长呆住了。
俺的天神啊,奴儿哈奇怎么能这么猛?
比之前更猛更快,力量也更强大……这,这也太离谱了!
就在众人惊讶之际,奴儿哈奇趁势纵身而起,从半空中加速直坠。
“啵~~啪!”
“啊~~~”
族长眼睁睁看着奴儿哈奇,从天而降,一膝盖跪在自己儿子的胸口。
巨大的力量,瞬间将胸骨压碎,齐齐戳进肺叶中,导致胸部腹腔爆裂。
族长的傻儿子只发出半声惨叫,就说不出任何话来,
很快,大量血液内脏组织,通过他的口鼻流出,眼见活不成了。
奴儿哈奇随即腾身而起,看都不看对手一眼。
幸好没了手掌,要不,就这种草包,杀了还得去洗手。
“嗷!俺的儿子,俺的好儿子……
啊,啊啊啊,俺要杀了你!杀你的全家!!”
族长扑上去,抱着傻儿子的尸体,大哭大吼,近乎癫狂。
吃人饭拿人钱,就得替人消灾。
十几个青壮立刻抽出刀斧,围了上来。
准备把奴儿哈奇和他的家人,剁成老干妈辣酱。
这时,额亦多站了出来。
他以炸雷般的声音骂道:“艹!这是荣誉之战,你们要不要脸?”
族长紧紧搂住儿子,声嘶力竭地高喊。
“俺不管!他杀了我儿子,俺就要他偿命!杀他全家!”
奴儿哈奇忽然阴森森地问道:“那,俺要是连你,一块杀呢?”
“轰!”
全场炸了锅。
我去,奴儿哈奇可真敢说啊?
族长可是部落最大的头领,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最多的牛马和女人。
那是你一个苦哈哈能杀的吗?
族长却像被毒蛇咬了一口,“腾”地跳了起来。
“你,你……你是亵渎神明,俺,俺是天神挑选的族长,受天神保护……”
奴儿哈奇忽然觉得,眼前的一切很可笑。
自己,以前是多傻啊!
居然会相信,真有天神。
族长说他是天神的代理人,族人就任劳任怨地受族长剥削,供奉最好的猎物和女人。
要不是我出去,估计这辈子,肯定会被族长一家子把血吸光。
他不但厌恶自己,甚至看见族长惊慌失措的神态,都觉得恶心,想吐!
他挥了挥手,喊道:“额亦多!”
身后的额亦多掀开皮袍,从腰间扯出“阿卡47”,瞄准族长扣动扳机。
“突,突突!”
“噗、噗、噗!”
族长浑身一震,只觉得心口一阵剧痛。
他伸手摸了摸,看着满手刺眼的殷红,才后知后觉的大叫。
“啊~~啊……疼……好疼……”
老家伙一边叫喊,一边控制不住地瘫软下去。
最终,倒在了他的傻儿子的身旁,死不瞑目。
族长一死,按出虎水乱作一团。
祭司吹响号角,把整个部落的人都召回来了。
两件大事:选举出新的族长,处置奴儿哈奇和额亦多。
部落不大,四五百人,成年男人百十来人。
落实到户主,只有56人。
按照惯例,由户主推举族长,经祭司禀告上天,占卜确认无误后才算完成。
如果天神不认可,那还得重新推举,直到占卜出现吉兆。
再由新的族长处置,犯上作乱杀死族长的,奴儿哈奇和额亦多。
56个老少爷们汇聚一堂,各抒己见。
有的推举族长长子,有的推举最厉害的猎户,反正有好几个人选。
结果,额亦多再一次站出,手中举着一枚红色大印。
“别费那事,俺大哥是北海总督麾下的白虎团团长,这族长非他莫属!”
众人又是一片哗然,还有嘲讽的,唾骂的。
祭司没听过北海总督,更别提什么白虎团了。
奴儿哈奇问道:“好吧,那就简单说,俺问你们,族长凭啥当族长?”
这个说天神选的,那个说大家服气,也有人说拳头大人聪明。
奴儿哈奇连连摇头,表示都不认可。
祭司问道:“那你说,凭啥当族长?”
“就一条,能给族里每个人都带来好生活,天天吃饱穿暖,不再害怕白灾!”
嚯,这下,可算是说到每个族人的心坎上。
祭司呵呵冷笑:“说的漂亮有个蛋用?你能做到?”
“俺肯定能!”
奴儿哈奇大声说道:“俺跟了北海总督,从一个奴隶当上了将军,一辈子吃喝不愁。还有额亦多,是副团长。”
“俺们兄弟奉北海总督的军令回来招兵,只要当了俺的兵,每天都能吃饱!每个月还有钱拿,能给家人买布买盐巴,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
哇!
族人都听傻了,奴儿哈奇说的是天堂吧?
祭司却见多识广,很怀疑从来没听过的“北海总督”是子虚乌有的。
“什么北海总督?”
奴儿哈奇和额亦多解释,现在神凌皇帝残暴无道,各地都在造反。
他的主子陆远,就在北海造反。
咱部落的挞禄大叔,是总督大人的管家,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小日子过得飞起。
这时,额亦多从奴儿哈奇怀里,拿出挞禄的铜耳环。
“看看,是挞禄叔叫俺回来,救你们出苦海的!”
挞禄家人一听,赶紧上前,辨认后放声大哭。
他们好几月不见挞禄的消息,还当他死在外面了。
没想到,这狗日的居然当了总督大管家,真不是东西啊!
奴儿哈奇好一番解释,才算安抚住挞禄家人。
“俺奴儿哈奇从不说谎,总督主子将来是要当皇帝的人。只要现在加入白虎团,不但包吃包住,还有从龙之功,机会难得,招满即止。”
有人怯生生地问道:“奴儿哥,当了兵,总督大人每天能俺给一块肉吃不?”
奴儿哈奇和额亦多面面相觑,表示很有难度。
“嗯,咋说哩?你这个要求不太好办到……”
那人也觉得自己要求过分,就说道:“那隔几天吃一块……”
额多以哈哈大笑:“你搞反了,俺哥的意思,一块肉太少了,有段时间,每天吃肉吃到俺都想吐!”
他没说谎,跟着陆远,每次打仗结束,死了伤了的战马都会宰杀腌制。
那时候,后勤队和军队从早到晚顿顿吃马肉,真是腻得不要不要。
“啊!额亦多,你说的是真话?”
额亦多一拍胸口:“说假话被猪狗咬死!”
那人觉得额亦多不像说假话,看看他的装备,看看他的身材。
这小子油光水滑,肯定是吃肉吃出来的。
“好,那俺跟你们一起干!”
有一个,就有两个,三个……
短短片刻,想跟着奴儿哈奇和额亦多出去闯世界的,多达十余人。
全都是十五六七八岁的,年轻后生,他们实在在老林子里呆够了。
奴儿哈奇大喜,这个开头很不错,但必须再加一把火。
他当即让额亦多把“阿卡47”拆开。
然后当着大伙的面,再把一件件零件组装起来。
“咔!”
上膛,扣动扳机。
“突突突!”
百步之外的大石头上,被打的坑坑洼洼,碎石乱飞。
哦!
原来是火枪,不是什么法器法宝。
如此一来,又吸引了七八个青壮加入。
至此,站在奴儿哈奇这边的人家,超过半数。
然后,奴儿哈奇还承诺,只要自己当族长,以后族人打的猎物采集的货品,上交两成,其他都归自己。
族长推举的结果,不言而喻。
奴儿哈奇成功当选族长,那祭司的第二件大事也就消散无形。
而新族长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兑现向前族长说过的诺言。
抄家!
族长家的牧场和牛马羊和女奴隶,全都分给族人。
族长家的金银进入公账,去找周边部落买奴隶和俘虏。
此举,立马激发起族人的斗志和激情。
有了牧场、女人和劳动力,按出虎水部落就能快速发展起来。
十年二十年后,肯定能雄霸一方。
仅用了十天,奴儿哈奇手下有了三百战士。
真正的报复开始了。
奴儿哈奇将枪口对准了,曾经抢过他老婆的阿鲁纳其部落。
一个晚上突袭,荡平千余人的大部落。
额亦多一马当先,挥舞着“阿卡47”,神挡杀神,将阿鲁纳其族长祭司全部干掉。
奴儿哈奇从奴隶人堆中找到憔悴不堪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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