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拽哥名场面,一百十四卷,卷卷有她名

    “姓名。”

    “李亮。”

    “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

    “仰慕也算。”

    “沈哥!”

    “为什么?”

    “我弟在高一的时候,曾惹上过一群小混混,每天都会来骚扰我们,是沈哥看不下去了,一个人挑了对方十几个,虽然打赢了,但也因为这事被学校开除,导致他只能回去种田。

    当时的沈哥已经高三了,正是五六月份,马上就要高考。

    可因为这事,原本成绩很好的沈哥也参加不了高考了。”

    “因为这个,所以你和你弟弟决定跟着沈青竹了?”

    “不止如此,我们也是跟着沈哥久了才发现,沈哥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痞里痞气,沈哥内里其实非常温柔,甚至说得上世界上最温柔的人都不为过。

    他总是嘴上说着威胁我们的话,说不听话就滚蛋,实际上却一直在暗地里关心我们。”

    “······”

    出来了,拽哥名场面。

    林轩眼前一亮,心中啧啧。

    拽哥因为早年的经历,导致了他现在的这副性格。

    用带刺的外壳去包裹柔软的内心,就像只刺猬。

    “哈哈哈,为什么明明被淘汰的是拽哥小弟,社死的却是拽哥。”

    百里胖胖狠狠嘲笑道。

    林七夜也是嘴角上翘。

    他也没想到沈青竹竟然是这样的人,明明看着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

    ······

    营帐中。

    “老洪,林轩他们四个的行踪有点不对劲。”

    “怎么个不对劲法?”

    “他们再往山的另一头走,就要脱离禁物划定的范围了。”

    “你确定?”

    洪教官忙调出定位地图,在地图中能清晰的看到,有四个红点即将超出划定的范围。

    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们还真有可能创下纪录,成为首个穿过津南山的新兵队伍。

    这同样意味着,他们中有人察觉到方向感被改变,并做出了正确应对。

    虽然这个事实很让人震惊,但想想那个四人队的配置,洪教官释然了。

    也是。

    有林轩和林七夜那两个小怪物在,能察觉不是很正常吗?

    “让他们继续走吧,多派几个无人机去追,给他们上上难度,如果真能走出津南山,就是他们的本事。”

    ······

    “七夜,不休息一会儿吗?”

    “不了。”

    林七夜喘着粗气,他感觉自己还能走。

    “林轩,你呢?”

    “我都行。”

    林轩瞥了眼林七夜,这家伙明明就快到极限了,却还这么拼。

    他也知道这家伙的那份执念。

    争取活过这十年,然后回到自己的那个小家。

    再和姨妈,弟弟一起过完此生。

    只可惜,这件事从十年前起就已经成了个伪命题。

    也难怪林七夜在得知真相后会发疯。

    “七夜。”

    “怎么?”林七夜转头,林轩还是第一次这么正经的叫他名字,一时之间还有点不习惯。

    “想好一年后去哪了吗?”

    “突然问这种东西干啥,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林轩,你和七夜这么优秀,肯定是要进上京小队的啊,还用问吗?”

    百里胖胖无名所以。

    林轩摇摇头,目光灼灼地看向林七夜,神情格外严肃。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最终被分到136小队,你总不能在沧南市待十年不回去吧。”

    “守夜人总部不可能让林七夜待在沧南的,而且你们到底再说什么,什么不回去。”

    “······”

    林七夜只是盯着林轩的眼睛,一言不发。

    以往对方总是一副游戏人间的模样,他还从没见过林轩如此认真。

    结合他的猜测,林轩能够预知未来。

    或许,他是看到了什么。

    林七夜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林七夜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聪明。

    他猜到林轩能够预知未来,而林轩也知道他猜到了。

    对方这么说,简直是在明着告诉他,他会回到136小队。

    暂时不去思考为什么,如果真如林轩所说,他真的回到136小队,回到沧南市,自己是否能忍住不回去看上一眼?

    守夜人也是可以回家的,只要不向普通人透露守夜人的事即可。

    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真的是待在136小队,这十年里,自己是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的。

    林七夜是立下过守夜十年再回家这种愿望,但如果能提前回家,哪位游子会愿意空守十年?

    又有哪位游子忍得住空手十年?

    “我就不问了,你自己慢慢想。”

    林轩说的这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林七夜的凡尘神域不可能一直撑下去,姨妈总会消失。

    林轩所能做的,就是撺掇着林七夜回家看看,起码在姨妈消失以前,回家看看。

    或许有人会说,林七夜最终将所有人都复活了,包括姨妈。

    但这中间的风霜呢?

    林七夜对他来说,早就不只是曾经小说中的一个主角,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其实许多时候男人的友谊是很简单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臭味相投。

    脑电波对上,互相看着顺眼,开过玩笑,那就是了。

    更不要说,他和林七夜都算是另类的怪物。

    一个拥有神经病院,一个脑海里有座墓碑,不是怪物又是什么?

    怪物和怪物,才能做朋友。

    “谢谢。”

    “没事,大恩不言谢,请我吃饭就行。”

    林七夜嘴角抽了抽。

    他记得守夜人的薪水还挺高的。

    最终他还是艰难地点点头。

    “彳亍!”

    “先说好,不能请自助。”

    上次吃自助,最后他们几人都被老板赶出来了,还把一行林轩列入了黑名单。

    据说他的照片都在自助餐老板间传开了,跟江湖追杀令似的。

    “······”

    林七夜不说话了,他在考虑能不能把胖胖拉过来帮自己垫付。

    实在不行,自己只买材料,带回去让队长做。

    反正队长已经习惯了给林轩做菜。

    本来刚才想到姨妈和弟弟,还挺伤感的。

    经过林轩这么一打岔,林七夜也伤感不起来了。

    他瞥了林轩一眼,感觉这家伙是故意的,但他又没证据。

    一旁的曹渊和百里胖胖安静着听完了全程,识趣地没对此事发表什么看法。

    这点情商他们还是有的。

    “还能走吗,要不我帮你背一下?”

    林轩看向百里胖胖。

    “不用了,我自己背就好。”

    长痛不如短痛。

    百里胖胖已经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累晕过去,反正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无人机抓住,不然自己一世英名不保。

    这时,负重里忽然又传来一阵声音。

    “呦,这不是沈青竹吗,你也被抓了?竟然还敢攻击无人机,挺能啊!

    来人,给我们沈大少爷赐座,总算逮着你了。”

    豁,拽哥落网了!

    林轩挑眉,神色很是兴奋。

    “我很好奇,你这样的内柔外刚的人,写没写过情书?”

    “写过。”

    “多少封?”

    “一百,一百一十四封。”

    “是写给一个人?”

    “对。”

    “答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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