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不变的口味

    被佟岳驰这样两眼灼热的盯着。盯着进来,盯着进去,杨敬元就是块木头,也快被盯着火了。

    不仅杨敬元发现了异常,大家都觉察了。

    杨敬元实在是被盯的难受。悄悄问何小西:“妹妹,你小姑的对象怎么老盯着我看呀?”

    何二叔抱打不平:“这人太失礼了。”

    何小西扑哧笑了:“他跟我们来是来找人的,他弟弟小时候丢了,可能看着你像他弟弟吧?”何小西半真半假的说道。

    佟岳骐丢失的时候虚岁六岁。按照煤城人一般虚两岁的传统,他那时候最多也就是四岁多。四岁多的孩子或许会有模糊的记忆,但是也不多。

    这么许多年过去了,杨敬元已经儿女双全成家立业。面貌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不复当年孩童时候的模样。

    杨敬元和何二叔他们,都当何小西是在开玩笑。

    何小西可不单纯是在开玩笑。问杨敬元:“表哥,你小时候的事情还记得多少?”问的杨敬元有片刻的怔愣。

    杨敬元的记忆里,曾经有许多不是他熟悉的场景发生的事情。但是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那是他看到别人的生活,或者是幻想。

    从来没往他不是亲生的这方面去想过。

    他的爷爷奶奶对他很好。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姑姑对他也很好。好到他根本不会去怀疑身世。

    虽然命运坎坷,但风风雨雨也都走过来了。

    幸福不幸福?幸运不幸运?都是比较出来的。

    他幸福吗?幸福。妻子贤惠,儿女听话。

    他幸运吗?幸运。跟那些流离在外的人相比,他幸运多了。

    不用跟其他人比,只跟老家的何三叔相比他都是幸运的。

    所以即便有时候有所疑惑,他也不想往深去追究。从来没想过去探寻他生命的来源。他不想是谁,他就是杨敬元。

    弟弟的冷漠让佟岳驰很受伤。没有他想象中那种见面抱头痛哭的场面。

    在他们缺失的这些年里,弟弟已经能够独自去承担生活的艰辛,命运的坎坷。

    他已经不需要别人的肩膀去帮他分担。因为他自己的肩膀就可以给妻儿遮风,扛起一片天空。

    那些丢失的岁月,就如同黄浦江里滔滔的流水一去不返。

    长在身上的胎记是上天赋予的图腾。

    有人说胎记是生活的烙印。也有人说胎记是前世失散的亲人,为了今生能够团聚做好的标记。

    不管是什么原因,或许还有科学的原因能解释,此刻对于失散的人都是一个暗号一样的存在大。

    只要把标记亮出来,相隔多远过去多少都能对上。

    何小西设想过佟家兄弟相认的场景。就是没想过会是这种让人尴尬的相顾无言。

    或许是杨敬元还没有转过弯儿来。突然冒出来的亲兄弟让他有些手足无措。或许给他一点时间,他就能慢慢想通了。

    “找到父母这是好事,要不咱们找个饭店庆祝庆祝?”何三叔干巴巴的说了两句话,试图缓解彼此之间凝重的气氛。

    “是啊,是啊,是该庆祝庆祝。”何大毛附和道。何大春没来,他回答“是啊”,也回答的挺溜。

    表嫂和孩子们看着表哥的脸色,以表哥的意愿为准。

    “算了,去饭店吃挺贵的。”杨敬元不乐意去。

    何小西提议:“要不然买点菜我跟表嫂他们一起做,咱们自己做不贵。”

    杨敬元抿着嘴唇算是默认了。

    杨大嫂拎着篮子拿上钱包:“你们在家歇会,我去买菜。”

    何小西朝大妹使了个眼色。大妹马上上去接过篮子:“我跟你一起去吧,我帮你提篮子。”

    她们以后是妯娌。如果她们之间能相处融洽,就能带动兄弟之间的感情。

    杨大嫂看看丈夫的脸色,没有拒绝。

    这个时代的普通劳动人民,尤其是沪城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住得都相当逼仄。一家人挤在几平方的房子是常态。

    杨家租住的这个屋子只有九个平方。这么多人挤进来转个身都困难。待会吃饭也吃不美满。

    何小西说:“看看黄历哪天适合搬家,我们帮着把家搬好,吃过暖房宴再走好了。”

    今天吃饭的地方也解决了。还能找个借口在这边多逗留几天,也有机会缓和缓和关系。

    何二婶马上去拿了一本黄历出来。

    大家一起凑趣选良辰吉日。

    “今天可就是好日子,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咱今天先搬一家,你看看你们两家谁家先搬?谁家先搬咱今天就先吃谁家。”何小西说。

    “要不就敬元家先搬吧?都去买菜了,今天就先吃他家好了,搬好以后你们也不用住旅店,就可以住在家里了。”何二叔提议。

    杨家的九平方,能放的东西也有限。他们人手多,一人手里拎两样两趟就搬完了。

    吃饭的时候,大家特意把杨敬元跟前的位置留给佟岳驰。杨大嫂坐在他另一侧。

    大家略显沉闷的吃着饭。突然,佟岳驰夹起一筷子菜放到杨敬元的碗里。

    “炒肚丝,你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佟岳驰说。

    杨敬元愣愣的看着碗里的菜,没有动。

    佟岳驰看他不吃,以为他不喜欢吃。“你不喜欢吃啊?那给我吧。”怕惹得他不满,伸手要把碗端过去。

    一个人无论过去多少年,不会变的就是口味、爱好和习惯。

    有那么一些人,无论过去多少年,依旧记得你的口味和爱好,就是幸福。

    杨敬元的闺女说:“爸爸最喜欢吃炒肚丝了。”

    杨敬元的眼睛变得湿漉漉的,低头抹了一下眼泪。

    来一趟沪城,肯定要好好逛一逛。而且何小西身负代购的责任。

    正好次日就是周日,何二叔他们都休息。带着他们见识十里洋场的繁华。

    南京路这个时代是沪城商业中心。来到这里这里是购物的首选地。

    男人们站在店门口等待。女人们进店血拼。几个人拎着女人们的战利品,相视无奈一笑。

    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一个路过的人看到佟岳驰,突然放慢脚步。然后拐进了旁边一间百货店。

    站在旁边店铺门口的佟岳驰丝毫没有察觉那人的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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