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很润

    当穿着崭新的貂皮大袄的秦素站在陈元面前的时候,饶是见多识广的钢铁汉子,陈元也不由得愣神了许久。

    秦素身上的伤养好了不少,因为这几日吃穿都好,又休息充足的缘故,脸色也好了许多。

    有了血色的秦素只是这么站着,就像是下凡的仙女一般,白净的皮肤耀眼而无暇。

    因不用遮掩伤口而终于可以微微挽起的发髻,比起长发也丝毫不减温婉,反而衬得秦素更像是一个雪中走出的瓷娃娃一般,光洁白净,一尘不染。

    虽说身体依然瘦弱,显得有些营养不良。

    但这番弱柳扶风的模样才更衬出秦素我见犹怜的模样。

    而且这幅颜色鲜艳的貂皮大袄在秦素身上可谓是再合适不过!

    大袄是按着秦素的尺寸做的,仅仅是比身体宽了几拳,恰到好处地包裹着整个身体,让秦素的身躯看起来润了几分。

    之前的秦素人如其名,穿的衣服基本也都是素色的粗布衣裳。

    但穿上了这副色彩比起一般的貂皮大衣还要明艳美漂亮许多的黄喉貂皮袄,秦素身上却没有任何穿着貂皮的女人的珠光宝气的富贵感,反而让秦素身上多了几分国泰民安的气质。

    只是往那里一站,便有一种盛世的观感。

    真的。

    很润。

    陈元摇了摇头,把占满脑海的秦素的身影赶了出去,笑道:

    “这貂皮大袄,你穿上还当真合适不过,除了不太能抗寒之外,好像真没什么缺点了。”

    秦素低下了红彤彤的脸蛋。

    她其实一直不敢相信这个貂皮大袄真的是陈元给自己的。

    她还当陈元在林泽瀚面前说的都只是为了自己面子上过得去的漂亮场面话。

    就连在裁缝店,陈元让女工们去量她的身材的时候,她都觉得是因为陈元不想丢了面子,宁愿衣裳小点,也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说这件衣服是自己打的。

    毕竟陈元的斑斑劣迹其实还是历历在目的。

    虽然她的伤好得差不多了,但是心里的恐惧和偏见还是根深蒂固的。

    之前的陈元都是自己胡吃海塞,只给她剩下一些残羹冷饭和待收拾的碗筷,就算冬天她纤细秀美的手都洗得裂了口子,陈元也不管不顾。

    所以她不觉得陈元忽然会对自己好成这样。

    前几日陈元对自己忽然好了很多,是因为打到的猎物都是大猎物,他们一家人也都是足够吃的,陈元慷慨一下也是合理之举。

    但这次,陈元自己身上也都是普普通通,略显臃肿的棉袄,根本是没有貂皮大衣的。

    所以秦素不觉得这件全家唯一的漂亮的衣裳能到了自己的身上。

    陈元肯定是不好意思站在自己穿着朴素的老婆身前穿上这套好看的衣裳,让人看不起!

    等回了家,这件衣服一定会是陈元自己的!

    秦素就这么怀疑了许多天。

    这些天里陈元每日起早贪黑,到山上勘察地形,寻找合适的猎物,顺便采摘一些好用的草药。

    秦素就在家洗衣做饭,和往常一样。

    她都快忘了这件事了!

    可一直到了今天,陈元亲自又去镇子上取回了这件貂皮大衣,又真的给她披到了身上之后,她才真的相信了,这件衣裳是给自己的。

    秦素被陈元的眼神看得有些发臊,自己又对着镜子看了看,也被自己忽如其来的气质和美貌惊得有些合不拢嘴。

    人靠衣装马靠鞍。

    书上读的话果真不假!

    秦素只是开心了这么一瞬,心中便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猛然涌上心头,再化作涓涓细流慢慢汇聚到了鼻尖。

    害得她鼻尖一阵酸楚,差点控制不住自己夺眶而出的眼泪。

    她是个很勤俭持家的人,在面对把这些貂皮卖一百五十元钱贴补家用和偿还欠款,还是把它们做成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问题之上,她是一定会选择前者的。

    但是当她真的穿上这身衣裳的时候,这么些日子里受的苦让她的心里生不出一点觉得这衣裳穿在自己身上是浪费的念头。

    这份矛盾和陈元巨大的转变让她的心情处在一个奇特的临界点,带着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绪在里面。

    陈元虽然面对女人的时候容易显得束手无策,但察言观色还是一把好手。

    更何况秦素的心情一旦变动,柔软的眼神当中一旦夹杂上晶莹的泪光,便更显得我见犹怜,让人心中猛然升腾起一阵保护欲。

    但陈元并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女人的情绪。

    所以他干脆选择让秦素自己消化。

    “大围的时间要到了,我作为队长,也该早些去了。”

    说罢,陈元就带着自己改制好的接近后世的合金弓的弓箭和改造好的各种捕兽夹和猎具出了门。

    秦素怔怔站在原地,想了想,抹了一把凝聚起来的泪滴,悄悄从里边儿衬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表着离婚协议表头的纸,塞进了自己的枕套里边。

    再将枕套细细抻展,一个人坐在炕沿儿上,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

    陈元并不知道这些。

    他只是在想今日该如何让那群往日里看不起自己的猎户能乖乖听自己的话,跟着自己的指挥去行动。

    其实若是单纯只是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围,陈元倒是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来帮自己。

    如果选定的目标只是一头野猪的话,只要让有枪的李二和跟自己一起上山打围,可以说是完完全全十拿九稳,绝对不会出现纰漏的。

    只是陈元这一次的目标不仅仅是一头自己和阿苦一人一狗就能杀掉的野猪,而是一头壮硕的山大王棕熊!

    这是两个人外加一条狗绝对杀不掉的存在,即使李二和手中有枪。

    东北山人常常跃跃欲试,想要去合围一头黑瞎子,也就是黑熊,回到村子里可以大吹特吹一番,茶余饭后都可以拿出一只熊掌标本或是一张完整的熊皮吹吹牛。

    但从来没有人胆敢想要去合围一头棕熊!

    那是因为棕熊的体型比黑熊还要庞大,而且性子也比黑熊凶猛得多,此外还极通灵性,时常能学会人类的动作诱骗人类近身捕杀。

    东北有不少类似于熊罴杀掉十个人就能变成真正的人这样的民间恐怖故事,主角熊罴也都是棕熊,而不是黑熊。

    可以说,东北人对于棕熊的恐惧是深埋在心中的!

    这也正反映了棕熊到底有多么可怕,哪怕是彪悍如斯的东北人也不得不避其三分。

    甚至哪怕是再往北推到战斗民族去,就算是喝了伏特加,扛着双管猎枪的大毛,碰见棕熊都不敢轻举妄动。

    陈元以这只黑熊为目标,本身就会让这次大围的难度大幅度增加。

    更何况......

    陈元还记得自己跟林泽瀚搭桥时候用的话术,他现在也算是欠了林泽瀚一件貂皮大衣。

    他还想趁着这次大围把这个任务也一并完成呢。

    不然陈元也没什么好理由前去见林泽瀚了。

    ......

    只是当陈元这般寻思着,走到了村口之后,才忽然发现。

    想要真的发挥出这个所谓的猎手大队大队长身份的主观能动性,似乎比他想象当中要更为困难一些。

    此时村里的青壮基本都已经集合在了村口,正当中围着的正是穿戴好了新衣裳和带着全套猎具以及猎枪的王启明。

    王启明的身边是精心打扮过的王芸,此时正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快感,在跟王启明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叮嘱上山所需要的准备。

    还给王启明不停塞着自己做的梆硬的死面饼子,叮嘱他要多吃一些,不能饿着。

    周边人也都对这对神仙眷侣羡慕不已,七嘴八舌调侃着王启明娶到这么贤惠的媳妇儿,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因此没有人注意到从远处走来的陈元。

    直到......

    “陈元!”

    一声娇滴滴的呼喊,不仅把陈元的目光吸引了回去,更把那群青壮年的眼神也都吸引了过去。

    是秦素。

    然后......

    他们的视线就再也没法移开了!

    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敢相信面前的人会是那个低眉顺眼的灰姑娘秦素。

    这简直就是现实当中的白雪公主啊!

    秦素穿着貂皮大袄,正焦急地朝着陈元跑来,身后随意扎起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饱含青春的活力与律动。

    站在陈元身前,秦素大口呼吸着,胸脯上下起伏着,面颊上的香汗一滴滴滴在锁骨之上,当真是摄人心魄!

    看这么多人都看着自己,秦素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跑得红彤彤的脸蛋儿,将手中的小布包递给陈元,嗫嚅道:

    “你忘带干粮了!”(记住本站网址,Www.XS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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