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的花房,花团锦簇,格外温馨美好。
杰斐逊先生独自坐在其中,没有戴黑框眼镜,也没有穿标志性的长款风衣,一身居家服,将他略显冷厉的面容,衬的温和无比。
他拿着剪刀,用最轻柔的手法剪着手中的物事,宛若抚摸着情人一般。
那物事好像极有韧性,并不好剪,但杰斐逊先生很有耐心。
一下,两下...
那物事被剪得极细极微,仿似还向下流淌着什么,最终都汇集于芬芳的泥土中。
杰斐逊先生又拿起了小铲子,慢条斯理的将那物事与泥土搅拌均匀,放入一株龙舌兰,再铺上一层表土。
一小时后,大功告成。
杰斐逊先生脱下手套,洗手,换衣。
花房的一角,放置着一把老式藤椅。
花房里香气四溢,可是因为不透气的缘故,让杰斐逊先生不由感到一丝疲倦和憋闷。
他掏出香烟,就着打火机上幽蓝的火苗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红色的火星在灯光昏暗的花房里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使得杰斐逊先生躲在阴影里的脸跟着忽明忽暗,而轮廓却愈发坚毅。
霎时间,一片灰色的烟雾缠绕着花房里似有似无的雾气,把杰斐逊先生完全笼罩在里边。
杰斐逊先生伸手从内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信封,打开。
信封里是一张照片。
一张他的照片!
照片里的他,同样没有戴眼镜。
他站在一个陌生的窗后,双臂伸展,正要拉上窗帘,整张脸在昏暗的灯光下隐隐有些兴奋。
照片的拍摄者显然在对面楼的某个位置,正对着他。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明确提示的信息,即使如此,他也深知照片后隐藏的,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是他,詹姆斯•史密斯杀人后的模样!
没错,他是一个杀人狂魔,因为他无法抑制住杀人的欲望,每隔一段时间不杀人,他便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这种欲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父亲毫不留恋抛弃他的那一刻?抑或是母亲因为忙于工作连饭都经常忘记准备的那一刻?又或是他独自在家,被闯入的流浪汉XX的那一刻?
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
好在,命运也许不公,但他从不屈从于命运。
他努力学习,拼命工作。
很快,他成功了。
他得到了公司大股东的赏识,成为了著名影视公司的高管、股东。
与成功的事业相得益彰的,是他幸福的家庭。
他的太太是他高中时的同学,也是他的初恋,优雅睿智的女子为了他放弃纽约律师执照,跟着他来洛城定居。
他们的女儿,简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孩子,不但相貌上在他看来完美无瑕,更是品学兼优让他骄傲。
只除了一点,在他处理那些“物事”时,被年幼却聪慧的女儿发现,并坚持要做他的助手。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女儿,同他当年一样健康的成长了起来,并且前途无量。
可现在这一切,也许要被一张照片给毁掉了!
这怎么可以?
绝不行!
他必须要采取措施,在这个跟踪狂做出伤害到他家人的事情之前!
想到这里,他的内心安定了很多。
手里的打火机窜出蓝色的火苗,虽然在花房里并没有风,他依然怕火苗熄灭似的用手拢着,照片里的人像在火光的悠忽闪烁中一点点消失,最终落于泥土之上。
泥土,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物,它可以包容一切丑恶。
回到卧室,他轻轻抚摸着太太的头发,发现她已经睡得沉了。
杰斐逊先生低头在太太额头上吻了一下,内心愈发的平静。
太太和女儿,这是他精心呵护的精神家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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