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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的傻不是天生的,属于人为。
言歌能理解宿主的傻气,大概因为人生太短暂了,所以不同于她和鸡崽这种生灵,大部分人都会有执念。
如宿主这样的经历会有这种执念,再正常不过。
洛泽怀里抱着软乎乎的小姑娘,真是忍得艰难。
所以忍着忍着,手便又开始不规矩起来。
不过不同于刚刚的粗暴,这一次温柔的很,手指摸在她的脖颈后面,一下又一下的,看似在安抚她,其实想找机会顺着她脖颈滑下去。
洛泽已经忘了要言歌马上和那个男生分手的事了,他心猿意马地,如今只想制造点暧昧气氛,然后将她吞吃入腹。
“那地方还疼吗?”洛泽低头望着言歌,声音低低哑哑:“我看看有没有发炎。”
说着这话,手已经顺着言歌的肚腹移了下去,想要解开言歌的校裙。
言歌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洛泽:“叔叔,你是想要对我做那种事情吗?”
洛泽不敢对上她那目光,只低头,啄她的唇:“明明,这一次,叔叔不会让你再疼了。”
言歌按住他的手,她拉住他的一根中指,将他的手放在她的心口位置:“叔叔,我这里疼。”
洛泽以为言歌说的是胸,立刻摸了进去,“叔叔帮你揉揉。”
言歌也不反抗,她甚至微微仰头,令自己的脸离得洛泽近了一些:“叔叔,你当初收养我,就是为了日后能睡我吗?”
洛泽的手指一顿,他低头,对上了言歌的那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还没有被俗世玷污的眼睛,清纯而又黑白分明,美好的让人自形惭愧。
他稍稍一愣,就低下头去,吻住她的眼,也避开了她的目光:“明明,我喜欢你。”
他略过她的问题,而是用了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很喜欢很喜欢,你的眼睛,你的唇,你软软的身子,还有你的胸,你的腿,你每个地方,我都喜欢得不得了,我想睡你,不是因为我收养了你,而是因为我喜欢你。”
“明明,我喜欢你,恨不得这样抱你一辈子。”
“我也喜欢叔叔。”言歌望着他,因为洛泽的话,眼睛里渐渐蓄了水汽:“可我不喜欢叔叔对我那样子,大家都说我是捡来的,叔叔对我那样,让我越加觉得自己像是个捡来的,叔叔捡了我,就是为了和我做那样的事情。”
“傻瓜,那样的事情,只有和最爱的人,只有最亲密的人才会做,我要是不喜欢你,连碰都不会碰你。”
“可小天天很喜欢我,也没有对我做那样的事情啊。”言歌立刻就反驳:“小天天从来不会对我那样子。”
洛泽:……
他滚烫滚烫的身子像是被泼了盆凉水般,真是透心凉。
小天天是谁,不用问也猜到了。
才短短几天时间,她就喊人家小天天。
她从小到大,可一直都喊他叔叔,从没有个更亲昵的昵称。
洛泽觉得自己身体都在酸的冒泡泡。
“他就是再喜欢你,也不如我喜欢你喜欢的多。”洛泽紧紧揽着言歌,声音里透着股子隐怒:“明明,难道我都不如那个男生重要吗?在你心底,我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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