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到手(第1更)

    洛天捡起那张泛黄的纸条,只见上面写了一行字:

    “此书非我秦家之产,若有洛氏男儿索取,务必恭敬送回,物归原主——秦沧海留。”

    洛天微微错愕。

    秦沧海,正是秦允爷爷的名字。

    这张字条的意思是,这本书并非是秦家的东西,如果有一天,有一名姓洛的人物上门索取,请一定要交还,物归原主。

    不等秦允回过神来,洛天一把将纸条塞进了口袋里。

    “洛哥,纸条上是什么?”秦允好奇地问道。

    洛天摆了摆手,笑道:“没什么,就是银行的保存单据而已。”

    他之所以不想让这张纸条给秦允看见,主要是怕让秦允看见后,肯定会遵照爷爷的遗训,拒绝他出的报酬。

    这种便宜,洛天可不想占,如果占了一定会良心痛的。

    其实,秦老爷子完全可以把这本书据为己有,或者是留给子孙,哪怕将这本书随便卖给一名文玩收藏家,起码都能价值上百万,如果卖给识货的人,说不定卖个上千万都可能。

    据秦允所说,从她小时后开始,秦家家境一直不太好,日子过得很拮据,但直到秦老爷子去世,都没有把这本书据为己有。

    洛天笑了笑,忽然拍了拍秦允的肩膀:“这本书,我出十万块买下来,可以吗?”

    秦允正在收拾衣柜呢,忽然听到洛天说的话,不由得吃了一惊。

    “十万块?太多了……我认为这本书不值那么多钱,卖给你岂不是坑了你嘛……“秦允摇了摇头,”而且我不想卖,这毕竟是爷爷的遗物。“

    洛天犹豫了几秒,接着忽然咧嘴一笑:“那我租总可以吧?我出十万块租几天,等我复印一本再还给你,怎么样?”

    这话让秦允差点吐血。

    十万块,只是用来租几天书而已?

    她不禁有些纳闷,洛天什么时候这么傻了?

    洛天从口袋里找出早就准备好的那张银行看,里面一共有十万块钱,不等秦允反对,洛天直接把卡塞进了她的口袋里。

    “这张卡里面一共有十万块钱,密码是六个六,就当我的租书费了,”洛天用绸缎将那本古书包裹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

    临走的时候,洛天忽然发现,秦允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琥珀项坠,里面有一种他熟悉的能量波动。

    洛天开启龙目,在天眼的扫视下,看到红色琥珀里面,其实是一滴金色的血液。

    看来秦家老爷子在知道自己寿命不多后,特意将体内那滴龙血,保存在了琥珀里,然后作为礼物送给了秦允保管。

    “这个琥珀可以卖吗?”洛天笑着问道。

    秦允坚决地摇了摇头:“这个不行,这是我爷爷传给爸爸,爸爸又传给我的,现在爸妈已经不在了,那场火灾把我家烧成了废墟,这串琥珀项链,是爸妈唯一留给我的东西了。”

    洛天一脸纠结,几次欲言又止。

    “洛哥,这串琥珀是不是对你很重要?”秦允一向聪明伶俐,很快便猜出了洛天的意图。

    洛天点了点头,接着摇了摇头,笑道:“君子不强人所难,既然这串琥珀有特殊意义,那还是让它留在你这里吧。”

    说完,洛天才打了声招呼,随即快步离开了秦家。

    望着那个越走越远的背影,秦允悄悄攥紧了拳头,水眸里流露出复杂的情感。

    “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

    回家之后,洛天将那部《龙象阴符经》复印了一遍,然后才把原本送回秦允。

    接着,洛天叫上王元松一块儿,一起研究这第三部经书中记载的道门道术。

    经过陈欣怡那件事后,洛天对那未曾现身的蛊师起了浓重兴趣,虽然不知道对方是否专门冲他们而来,但防患未然总是没错的。

    经过几天的潜心研究,洛天终于将第三部经书中对付蛊术的道门道法,记了个七七八八。

    而关于秦允脖子上那条琥珀项链的事情,洛天也没有隐瞒,直接跟王元松说了实话,又解释了当时自己为什么不直接拿走项链的原因。

    听完洛天的讲述,王元松气得吹胡子瞪眼,用他的话来说,这滴龙血本来就是洛家的东西,现在洛天却为了照顾一个女孩儿的情绪,放弃索要这滴龙血,这简直是败家啊!

    王元松觉得,如果觉得直接索要项链不行,那可以用其他东西换啊,哪怕用一条钻石项链,再加上一条金链子去换也是值的!

    这天下午,洛天和段坤以及黄舒朗,一起去酒吧商量事情。

    等他离开酒吧时,接到苏凌薇的通知,她和唐韵还有李嫣然,三女一起订的晚上回江南市的航班,让洛天去机场过去接她们。

    洛天没有注意的是,此时一名陌生的酒吧服务生,听到了他的谈话内容,然后迅速朝着酒吧一处角落桌子走去。

    角落里,坐了几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青年,其中一个青年戴着鸭舌帽子,遮挡住大半的脸颊。

    “严哥,刚才那小子电话内容我听到了,他说下午要去机场接人!”

    酒吧服务生经过这张桌子时,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道。

    那名带着鸭舌帽的青年正是魏严,此时他脸上的青肿还没有退去,鼻子仍旧有些歪,嘴角裂开了几道疤痕,眼眶处还缝了几针,看起来凄惨无比。

    “哼,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到那小子!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魏严冷笑一声,攥紧了手里的酒杯,将酒一饮而尽。

    “要不要现在动手,去教训他一顿?”旁边的混子冷笑着问道。

    “不!不能在这里动手!那小子身手很强,我们几个一起上,说不定都不是他的对手,而且这里是闹市,如果闹得动静太大,是要坐牢的!”

    魏严压低了下鸭舌帽,然后舔了舔嘴角的疤痕,阴笑道:“既然那小子要去机场接人,我们不如中途在路上设伏,逼他停车,然后在荒郊野外动手!这样就算弄出人命,也没有人能追查到我们的头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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