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蠢猪队友

    男人本来是松了口气,但听着尽欢阴恻恻地哼了哼,心又被提起来,“我,我……”

    “连自首都不会?”尽欢皱眉明显不耐烦,“从最基本的姓名年龄籍贯开始!”

    这男人被她一吓就完全乱了阵脚,明显就是一怂货。

    难道犯坏干坏事儿之前,就没设想过落网之后的情况?

    连自首交待的程序都不知道,实在是太不专业也太没水准了!

    男人看尽欢手上的匕首又开始转起来,赶紧开口,“我叫苟福贵,今年三十一岁,是豫省鹰城人。”

    “苟福贵?!哈哈……倒是个好名字!你一个豫省人,跑到川省来干啥?那张介绍信也是假的吧?”尽欢嘲讽地说道。

    苟福贵看着尽欢微眯的眼睛,就觉得不寒而栗,“我是跟着我义兄来相看媳妇的,介绍,介绍信是我义兄给的!”

    “看来你是觉得我年龄小脾气好,就觉得我比较好骗!想跟我打马虎眼?耍花招是吧?”尽欢竭力控制体内的洪荒之力。

    她一脚就踢翻了苟福贵,然后用鞋底踩着他的脸,摁在泥土地上摩擦摩擦。

    到了现在尽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个一脸淫相的男人,并不是简单的想耍流氓。

    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人贩子!而且还有同伙!

    而且还是有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团伙作案!

    苟福贵这么怂,被尽欢轻易就吓破了胆,显然不是什么核心人物,他嘴里面的那个“义兄”恐怕才是狠角色。

    “咳咳!祖宗奶奶饶命,饶命啊!”苟福贵呛着一口灰尘含糊着告饶。

    尽欢蹲下来用刀尖抵着他的下巴,勾起一边唇角笑得邪气,

    “我最后警告你一次,话要想清楚了再说!

    要再敢打马虎眼,我就用我的这把家伙剁下你胯下那坨肉!

    到时候别相看媳妇,你可以直接洗剥干净去劳改队,给那些双眼冒绿光的犯人当兔儿爷了。”

    尽欢手里的这把匕首,虽然称不上吹毛断发,但也绝非什么寻常玩意儿。

    轻轻挨到一点刀尖,就擦破了苟福贵的下巴上的皮肤,立马沁出了一串血珠子。

    苟福贵感觉到他的下巴火辣辣地疼,血珠子嘀嗒嘀嗒地砸在了泥地上,溅起细微的尘土。

    之前她再害怕尽欢,也还抱着一点侥幸心理,觉得尽欢在怎么说也是一个女孩子,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想见血。

    但现在血也见了,也没见尽欢皱过半分眉头,这小魔星脸上的表情反而还挺兴奋。

    是他大意了,怎么能眼前这个女煞神跟一般女孩子比?

    平常的女孩提起男人都会脸红,这魔星提到他的重点部位一点磕碜都不打。

    说到“兔儿爷”这种腌臜事神色平静,还对监狱和劳改队的潜规则一清二楚。

    “祖,祖,祖宗我不敢了,我一定好好交待!”苟福贵战战兢兢一动也不敢动。

    尽欢这才收回了匕首,“别废话!赶紧说你究竟来川省干嘛的,你那个义兄又是谁?”

    “我,我三十多了还没娶亲,我义兄说带我来川省,看上哪个姑娘就直接带回去当媳妇!”苟福贵悄悄看了一眼尽欢的表情,小声地说道。

    “你那个义兄肯真是有本事!还看上哪个带回去?”尽欢脸阴沉地能拧出水,“当你是皇帝,还各地采选秀女不成?”

    苟福贵不敢再看尽欢的脸色,头快埋到裤裆里,“我义兄是,是专门给娶不到媳妇的老光棍带媳妇回去的媒人!”

    “媒人?拐子特么就是拐子!你特么的还挺会洗地糊墙的啊!”尽欢这回真是愤怒了,双眼目露凶光。

    她生平就恨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干的本来就是伤天害理的事情,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痛不欲生啊!

    还敢冠冕堂皇地披着一身好人皮,真以为自己干的是“造福乡里”“解人困厄”的大善事呢!

    苟福贵被尽欢眼里暴露的凶光,吓得浑身颤抖。

    这魔星真的发火了,不会一怒之下宰了他吧?

    尽欢喘了几口粗气,调整了情绪,有开始嘲讽苟福贵:

    “你长得丑,想得倒是美得很!眼光还挺高嘛!居然看上姑奶奶我了?”

    苟福贵连忙磕头,“祖宗奶奶,是我瞎了狗眼,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这账我一会儿再跟你算!你是打哪儿盯上我的?是不是我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跟踪我之前,就没的跟你的那个义兄请示报告?”尽欢从挎包里摸出纸笔,准备“录口供”。

    苟福贵小心地看了尽欢一眼,看清尽欢面色平静,才敢继续说话:“不是吃饭的时候,是在你们学校门口,我义兄在你们学校门口,带走了一个小姑娘了!

    但他说那个姑娘不能给我,想要媳妇就让我自己动手!”

    “什么?已经带走了一个?”尽欢抓住苟福贵的衣领着急:“说!你义兄现在哪里?”

    苟福贵哭丧着脸,“我,我也不知道,我义兄带着那个姑娘走之前,说我要是我不能自己带一个媳妇回去,就在川省自生自灭!”

    “你特么是不是脑子进水?”尽欢被苟福贵蠢得抓狂,“要你吃屎你也真去?你们之前在哪里歇脚?”

    苟福贵被尽欢骂得一愣一愣的,“我真的不知道,好像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面?”

    “你认路吗?”尽欢狠狠地补了一句,“你要是当想至死不出卖义兄的硬骨头,我现在就一刀宰了你,提前成全你的忠肝义胆!”

    说实在的,她对苟福贵是不抱啥希望的,这么蠢的蠢货,简直就是猪队友。

    他那个“义兄”也是蠢货,苟福贵这样的又怂又蠢的人,他也敢带出来拖后腿。

    这是梁天后给他的勇气吗?真是迷一般的盲目自信啊!

    “我知道,但不在镇上!”苟福贵犹豫了一下,“不过得走小路才行,那边没有大路!”

    尽欢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别指望把我忘陷阱里面带,要不我肯定要把你胯下的玩意儿,先割下来喂野狗!”

    “您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再耍花样了!”苟福贵连忙表忠心。

    开什么玩笑,什么肝胆相照的兄弟情?哪能比得上自己的贱命和胯下的老二?

    尽欢不耐烦看苟福贵恶心的谄媚表情,踹了他一脚,“赶紧滚起来,还等着我扶你啊?”

    “姑,姑奶奶!我不敢,我这就起来!”苟福贵抖动着已经麻了的腿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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