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

    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頂點小說,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时候到了,可是转眼援兵杀到,他转过头,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水。

    可是就在转头的一刹那。却发现一双炽热的眼眸,正在盯着城下的战场。

    崇拜,欣喜,疯狂。不顾一切!

    老头只当是死里得活,高兴的过分,并没有理会其中浓浓的爱意……

    城下的战斗还在继续,张峰冲透了鞑子的军阵。立刻又转过头。他们的骑枪都损坏了,不过不要紧,在备用的战马上还有长枪。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长枪,向着鞑子猛冲过去。

    鞑子也注意到了刚刚恐怖的一幕,一百多骑兵被轻松干掉,而明军却毫发无损。

    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长生天站在了汉人一边?

    兀班台吉像是暴怒的狮子,大声嚎叫。

    “杀,杀光他们!”

    最精锐的五百骑兵被派了出来,他们都身经百战,有五十多人更是神箭手。

    鞑子也感到了尊严被冒犯,疯狂催动战马,迎着张峰的骑兵冲来,双方分别代表了战场上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恨不得干掉对方。

    率先发起攻击的是鞑子,他们的弓箭划破天空,狠狠射向明军。

    很多箭支都落在了明军身上,可是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只有五六个明军落马。鞑子的弓箭还比不上建奴的沉重凶悍,而义州兵的装备又是最精良的,除非直接射中面门,不然不会造成致命伤。

    不过就算只死了五六个人,还是让张峰愤恨不已。

    “受死吧!”

    两军撞在了一起,鞑子兵器短小的弊病就出来了。任凭他们如何抓狂,可是就是伤不到明军分毫,反而是自己不停地被刺到马下,被踩城肉泥。

    一轮杀过,张峰还不过瘾,立刻转身。

    “杀!”

    红了眼睛的士兵再度冲上来,火星撞击地球,明军再度碾压而过。有些人的手臂生疼,虎口流出了血浆。不过一回头,他们都露出得意的笑容。

    五百多鞑子骑兵在两轮撞击之后,剩下的只有二百来人,其他的全都成了尸体!

    至于明军,损失的不过十来个人而已。

    压倒性的优势,让明军忘记了疲惫,张峰举着长枪,仰天大吼。

    “冲,给我继冲!”

    当他们再度扑向鞑子的时候,最厉害的神箭手也怕了,他们遇到的根本不是明军,而是一群魔鬼!

    “跑啊!”

    残存的两百来人顷刻星落云散,张峰带着士兵并没有休息,而是转过头,直扑兀班的中军。

    正所谓射人射马,擒贼擒王!

    “弟兄们,杀!”

    汹涌的重骑仿佛洪流,不可阻挡。

    兀班的脸色青紫,嘴唇哆嗦,也不知道是冻得,还是吓得!

    “蒙古的勇士们,不要怕,给我冲上去,不要怕……”

    兀班虽然大喊,可是他的战马却不自觉地向后退去,显示了丈人心头的恐惧。

    嘭!

    长枪刺透盔甲,护卫台吉的亲兵被轻松碾过,张峰一马当先,凶威赫赫,猛杀了过来。

    “啊,快走!”

    兀班再也承受不住了,转身就跑,其他人马纷纷作鸟兽散,而他的大纛旗也没人管了,像是破烂一样,扔在了地上,任凭无情践踏。

    领头的都跑了,其他的鞑子还有什么说的。纷纷逃跑,除了拼命抽打战马,他们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几乎所有的鞑子都沉浸在惶恐之中,脑袋一片空白,他们破口大骂,这些无耻的汉人根本不按规矩出牌。

    凭什么刀斧加身,不去反抗,反而舍命集结在一起,凭什么用那么长的枪,难道不知道武器要轻便灵活吗!最令人发指的就是长枪竟然是一次性的。分明就是土豪在欺压穷鬼,有钱任性也不是这么干的!!

    不管鞑子心中有多少愤愤不平,可是他们都败了,败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连底裤都没有了。

    张峰领着骑兵所到之处,鞑子纷纷下马投降,浑身发抖地跪在地上,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这些人就是神,根本不是人!

    杨龙是张峰的副手,同样作为夜不收出身,他的印象中。想大胜仗,就要把自己练的更敏捷,更凶猛,不论武功还是马术。精益求精。

    可是直到这次战斗,他从终于幡然醒悟,无论是怎么训练。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只有懂得合作,利用集体的力量,才能所向睥睨!

    他手下的骑兵不如张峰的精锐,装备也不及,可是他们结成密集的冲锋阵型,靠着长枪,轻松杀戮那些久经战场的鞑子。

    第一轮集结的时候,他们付出了五十多人的代价。大家不明白,为什么要冒着如此大的牺牲,可是经过了两三次之后,他们彻底明白。

    在一次次冲击之中,鞑子的队伍四分五裂,各自为战。无论在哪个方向,他们都不是明军的对手,完全就是待宰的羔羊,和平时砍杀靶子没有什么区别,凶悍的鞑子竟然如此脆弱不堪!

    杨龙激动的几乎落泪,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

    将近一万的骑兵被一千多人冲散,光是被杀的就有两千多人,俘虏更是高达四千。黑压压的俘虏遍布城下,一眼望不到头。

    熊若光和沈岳带着军民出城迎接,百总周英杰的眼睛里全都是小星星!

    太牛了!

    这才是百战雄师的风采!

    张峰浑身浴血,领着弟兄们凯旋而归,满怀着兴奋和激动。

    沈岳小跑着过来,离着老远躬身施礼,大笑道:“大哥,太帅了!简直帅得没朋友。永贞升了总兵,我看大哥也快要赶上去了!”

    张峰笑着拍了拍沈岳的肩头,说道:“小白脸,怎么样,鞑子攻城的时候,没吓尿吧?”

    沈岳顿时气急败坏地说道:“大哥,不带你这样的,好赖不赖,我也是将门之后,这么点阵仗岂能吓得住我!倒是熊举人,毫不畏惧,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提到了熊若光,张峰这才急忙抬头看去,正好和熊若光两个人四目相对。

    “是你(是你)!”

    两个人全都露出了惊骇的表情,继而变得古怪起来。

    沈岳皱着眉头,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俩人有什么交集。

    “熊举人,你们认识不成?”

    “不不不!”熊若光连忙摆手:“老夫过去从没见过张将军!今日得将军相救,老夫感激不尽!”老头把从没两个字咬得很死!

    张峰脸上不自觉的闪过一丝尴尬,朗声笑道:“本官保境安民,为百姓而战,乃是天职。当不得谢字!”

    有故事!

    沈岳知道绝对问题,不过眼下不是说事的地方,他急忙说道:“张大哥,乡亲们准备了酒宴,让弟兄们入城休息吧!”

    张峰点点头,领着士兵入城,百姓们把年货都提前拿了出来,用最好的酒菜犒赏勇士。在席前,熊若光只喝了三杯酒,就草草离开。

    沈岳望着老头的背影,急忙抓住了张峰。

    “大哥,你给我你实话实说,和老熊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峰红着脸说道:“年少轻狂,你别问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说,我就告诉永贞,让他来管管!”

    张峰不怕别人,可是一提到二弟,也不由得头皮发麻,只好喃喃说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当初想让他当我岳父来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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