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来接你们的

    在营地休眠一夜,养足精力,次日清晨,继续出发。【全文字阅读.】

    我循着他们迁移的路径,一路向前跟踪而去。

    又是走了一整天,我仍没有见到那座所谓的长得跟牛角一般的牛角山。

    当然方向肯定没错,我是一路跟着足迹过来的。十多个人,从这荒山野岭趟过去,痕迹还是非常之明显的,我没有跟丢。

    路上,我找到一种叶杆里长有蓝色颜料的药草,我将之捣出汁来,当成油彩使用,涂在脸上,弄成我在部队当兵时的那种模样。

    脸上涂油彩,一是掩饰面目,遮掩身体中的反光部位,第二则是可以防蚊虫。

    这两种作用,不论哪种,现在对我来说,都很有用。

    我在前面那拨人留下的第三个营地处,继续今天的宿营。

    现在我有很大的信心,按现在的前进速度,无论如何,明天我都能找到那座牛角山了。

    第二天,刚刚过了午饭的时间点,我在吃了一顿烤肉,又走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后,终于远远望见那座长得跟一只牛角一样的山峰了。

    终于到了!我松了口气,心情也有些激动!

    我先在原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造型,让自己显得像一个救援人员,重新戴了一遍臂章,把其他一切容易露馅的地方,也都小心地掩藏起来。

    我压了压胸膛,把那颗躁动的心,给推了回去,然后朝着那座牛角山走去。

    牛角山,其实只是远观时才像一只牛角,要是走近上去,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庞然大物了。

    一座十分高大的山峰,直插天空。让人仰望,油然而生畏。

    远远地,我已经看到山脚下的某处,有火烟升起。

    他们的居住点,就在那个地方了!

    不管接下来要面对怎么样的困难与危险,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放开心情,赶了过去。可还没走到,首先就遇到了一个陌生男子。

    这男子,突然从树林子里钻出来,倒把我吓得一跳。

    他看见我时,也吃了一惊,嗖地一下,就扯下背上的长枪,指着我道:“你是谁!怎么脸上那么脏,我还从没见过你?”

    ak47那黑洞洞的枪口,顶着我的脑门,那可不是一般的清凉舒爽!

    我的心在那么一瞬间,都变得好凉快好凉快。

    这家伙要是手抖压一下扳机,那现在我的脑袋,就已经被轰飞了。

    我赶紧举起两手,解释道:“别,别开枪!同志!我是救援人员,我是来接你们的!”

    这家伙将信将疑地放下枪杆,激动地道:“你……你是救援队?”

    我点点头。

    这时候,其实是一个制服对方的好时机,他的枪口已经移走了,我只要赶上一步,在他没反应过来之前,就能将他拿下!

    但我没有这样做,我现在扮演的是救援人员,我需要以一种和平的方式,渗透进去,我要见到田秋秋的安全后,将全部人都带走,然后在路上才将田秋秋救走。在这之前,我不能与红毛尤里他们翻脸。

    我仔细看了一眼这个人。

    这人中等个子,四方脸盘,脸的左腮上,长着一粒黑痣。

    根据这人的形貌特征,我已经认出这人的身份来了。

    他叫刘绩!

    这是菲菲告诉我的,这里的所有人的名字以及相貌特征,我可都向菲菲打听清楚的了。

    刘绩也打量着我,看了看我的脸,又看了看我左手上的臂章。

    为了给他看清楚,我还故意扬了扬手,把整个臂章上的字给他念了一遍。

    “海上国际搜救中心!”

    刘绩变得十分惊喜:“你……你真的是救援队,你来接我们了!”

    我道:“是啊,来迟了,请你见谅,这海上的情况太过复杂,我们搜救了好多天,才搜到这边来,这不,我看到海边的停船,知道岸上有人,这才一路找上来了么!”

    为了取得这人的信任,包装我这个救援人员的身份,我得故意向他透露一些关于救援的事,绑架他的思维。

    反正这都是我自己瞎编的,早两天就编好了。是真是假,只有我这个假救援人员才知道。

    刘绩忙摆手说:“不迟不迟,只要你们能来接我们就好了,我们等一等,也是值得的。”

    看来我所料不错,这些凶恶之徒,只是被环境所逼迫,才暴露出人性的丑恶,其实内心还是渴望回家,渴望被救的。

    想想也是,在城市里吹着空调,吃着美食,玩着游戏,哪一点不好过在这荒山野地里风吹日晒,茹毛饮血?

    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想在这地方生活的。

    我虽然知道这人的身份,但这是私密的,我不可能表现出知道他名字的样子来,我伸过手去,与他握了一握,假意问道:“不知这位同志,怎么称呼?我叫余乐!”

    刘绩咧嘴一笑:“我叫刘绩!”

    我又道:“你们这里的落难者,不止你一个人吧?我这一路赶过来,发现有好几个人的生活痕迹呢。”

    刘绩笑道:“当然不止我一个,前面的山洞里,还有好几个呢。我带你过去吧!”

    我点头道:“好,那就请你带路了。”

    刘绩这时对我已经完全没了戒心,边在前头引路,边道:“老大那些家伙们,要是见到了你,肯定也得乐坏了!”

    我听了,心里暗笑,你们乐不乐,我是不知道,不过你们坏是估计要坏的!

    我看他又把步枪背回到背上,便又故作轻松聊了起来,道:“你们这些落难者,怎么身上还带着枪呀,武装得这么厉害?”

    刘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解释道:“是这样的,枪是船上藏的,但大船沉时,我们就一起取走了,因为我们觉得它求生时用得着。在这荒郊野地,没有一只枪来打猎,我们都弄不到东西来吃。要不是仗着这支枪,我们都挨不到你们来接人呢,所以说这枪也是劳苦功高的。虽然这是犯禁的事,但我们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我给他附和了一句:“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嘛,带支枪,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呢。”

    总算写出来了,如果名字还有错误,请在章节说后面给我留言哈。有时候修改错别字病句去了,就忽略了名字,我还是会习惯性的打错,有些可能没看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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