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航行,需要跟着风向,随时调整帆向,风向不正时,有时还需要让船走之字型路线前进。
可这风向,无形无相,却是不好具体捕捉判断的。
不过还好,陆琳给了个主意。
让余乐在每一面固定翼附近,竖了一根竹竿,然后在竿头上,系上一块薄布条。
这样,看着那块薄布条的飘向,就能立马知道风向是怎么样的了。
真是既简单又实用的办法!
等闲下来了,余乐又教苏舞、可心、田夏夏、田秋秋、韦慧云、沈娟、郭碧妍这些女人,学习如何操帆。
因为他和李志两个男人,只能负责船头和船尾两张帆。剩下中间那张帆,是需要女人们操纵的。
或者有时候,需要人工改变航向时,余乐还得把船头的帆也扔给女人们处理,自己得去撑竹篙。
再说,本领也不怕学,多学多用,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
一天走下来,首航停岸!
天色将昏时,两个男人,便把船只停住了,卸了帆,下了锚。
虽然这一天,也没走有多远。
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天天走,慢慢地,终将有一天,能到达目的地的。
夜里早早做饭吃了,大家也没心思立刻去睡觉,于是就聚在船头休息棚,围着篝火,谈天说地,说着这一天航行的趣事与收获。
其实大家也都不累,借着水运,不用双脚走路,一整天在船上呆坐着,个个都养得精神饱满。
连几个操帆的人,也不要花什么大力气,无非就是拉拉绳子罢了。
九点钟的时候,才安排睡觉。
在这陌生野外,当然又得操起值夜老活了,虽然是睡在船上,但也得防着陆兽与水兽的侵袭。
除了陆琳和吴芸两个当宝妈,要奶孩子的女人,还有个未成名丫头,得以特例批为不用值班之外,剩下的十人,全部上阵。
分作两队。
以余乐为首,领苏舞、田夏夏、田秋秋、可心为一队。
以李志为首,领韦慧云、沈娟、郭碧妍、孙莉晴为一队。
一队值一夜,今晚我们值,明夜你们来值,间隔轮流着来。这样就变得轻松很多了。
一晚上值九个小时,从晚九点开始,到明天早六点。
五人分配,一人也就两个小时。
其中余乐两个男人,因为白天开船辛苦,所以特别被准许,只值一个小时就行了。
不过得安排在半夜里,最中间那一班,这样半夜里可以起来,认真巡视一遍环境。
毕竟男人是更靠谱一点的。
当晚不用值班那一队女人,次日早上,就得早早起来做早饭。给值班的女人多休息一下。
而余乐和李志两个男人,则直接负责发船起航的工作。
四条狼犬,白天呆在船上没屁事,就都被可心赶去补觉,夜里则整夜陪着值班的人守夜,负责警哨每个方向。
……
月如玉盘挂中天,照得整个江面,有一种静谧朦胧的美感。
余乐坐在船头上,提着一根竹子做的钓竿。
没错!
趁着他值班的时间,没什么屁事干,一个人闲得慌。
他正在夜钓!
半夜三更,万物沉睡,静悄悄的,正是钓鱼的好时机!
白天因为要航行,船一直在走,是没法下钓的。
可千万不要以为夜钓不靠谱呢。
如果你是个资深钓友,肯定知道,夜里下钓,是比白天还要管用的!
因为在夜里,正是大鱼们出来觅食的时候,最容易上钓,也最容易钓到大货。
尤其是在下半夜!
余乐的左边,是一口大瓮。
瓮里面,收获满满。
有一条三斤多的鲤鱼,一条两斤多的鲶鱼,两条四五斤的大草鱼,还有一只巴掌大的小王八,甚至,连小河豚都有好几条。
钓鲤鱼用的是饭团,钓草鱼用的是草叶,钓鲶鱼和王八,用的是兔肝,钓河豚用的是虾仁。
为什么要用那么多种饵料呢?
那是因为余乐想看看,夜钓到底能钓起什么来,所以才选了好几种饵。
结果不负所望,几乎河里有什么,都能钓起来!
看着这些收获,喜滋滋的余乐,有了个好打算。
以后航行的日子里,大家的饮食,就以河鲜为主吧!
每天晚上钓钓鱼,就够第二天大伙儿一整天的伙食了。
这样省得每天提前靠岸,跑深山里打野物,既浪费时间,又不安全。顶多每天去附近找找野菜素食,就可以了。
那只小王八,余乐打算明天用来煲汤,给两个要奶孩子的宝奶补身体。
突然,余乐感觉手中的鱼竿,动了一下。
好了,又有收获了!
他抓住鱼竿,轻轻一个提顿,让鱼钩勾住鱼嘴,然后再缓缓把鱼线拉出水面。
看了一眼,余乐有点儿失望。
是一条三指大的鲫鱼。
这鱼细骨多,个头又不大,不太好食用。
正好这时巡逻的壮壮,走了上来看戏,余乐就顺手退了钩,扔给它处理了。
壮壮俯脑一咬,就给叼在嘴里。
然后叼去另一边,大快朵颐去了。
四条狼犬里,就壮壮这条公犬,是喜欢吃生食的,其他三条不太喜欢吃。大约是专门把它往猎犬上面训练的缘故吧。
不过看着它的吃相,余乐倒是又反应过来,这里还有四张嘴要填塞呢!
那就每天晚上,多钓几只上来,顺便把四条狼犬的伙食,也给解决啦!
垂钓时光,是很轻松的。
一个小时,不知不觉就已经过去了。
但余乐这里还没钓上瘾。
到苏舞自己起来换他的班时,他也不肯走,继续赖在船头,时不时地提起一次钓竿,收获一条猎物。
然后苏舞也不说他了,这时她也看得起兴奋了,干脆就陪在他身边,跟他一起钓了起来!
就是让她感到恼火的是,好好的一场垂钓活动,碰是被余乐动手动脚的,揩尽了她的油!
一边抓钓竿,还得一边忍受性sao扰。
一整晚的,钓得最多的,居然是小河豚!
一共十三四条,加起来得有七八斤重。
就是这个东西么,吃是不吃,现在余乐还不敢自己做主!
此物臭名昭著……不,是大名鼎鼎,余乐也是有所耳闻的!
吃它,那可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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