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闫小蝶的人生经历

    闫小蝶的故事中,并没有宋晴天这个人物的存在。

    在广州时候为了逃避程津良的追杀,她和赵雷鸣纠缠不清,甚至企图勾/引赵雷鸣,最后被韩重赶走之后,就偷偷的躲藏了起来。

    她告诉赵雷鸣,等到她在广州办一件事就走,其实她是想取回一样东西,那是她觉得属于自己的东西。

    当初,她离弃陆信,带着陆信的钱财跟着程津良来到广州,本以为会过上美好的生活,得知程津良的是有妻子女儿的人,就偷渡到了香/港去找程津良理论,却差点命丧于此,死里逃生回到了广州,仍旧没有逃脱程津良的追杀。

    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她也无数次在深夜中泪流满面,本以为离开了陆信,能过上向往的生活,没想到却是跳进了火坑。

    她心里知道陆信再也不会原谅自己,但是她不甘心为程津良付出的那么多,一心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

    当初在她和程津良在广州同居的时候,程津良说给她买了房子,分手的时候程津良却卖掉了房子。

    闫小蝶后来打听过,其实那房子根本就不是程津良买的,而是瑞诚公司庾中谦的别墅。程津良回到香港以后,程津良就把别墅还给了庾中谦。

    闫小蝶和程津良在庾中谦的别墅住的时候,闫小蝶时常觉得自己没有安全感,就多了一个心思,把带走陆信的钱,和程津良给她的大部分钱买成了黄金,然后存放在别墅隐秘的地方。

    闫小蝶也算聪明,黄金在什么时候都可以保值,拥有一批黄金,就算是发生什么自己也可以生活无忧。

    没想到后来程津良和闫小蝶分手,闫小蝶没来及取出别墅里面的黄金,程津良直接把别墅归还给庾中谦,说是卖掉了,闫小蝶心中不忿,又不敢说别墅里面藏有黄金,就想着去香港找程津良把别墅要回来,却不想被程津良派人追杀她。

    她对这些黄金一直念念不忘,即使韩重把她送上火车,她到了半路时候依旧折返回来打算去取黄金。还欺骗赵雷鸣和韩重,说是火车上面有程津良的人跟着她。

    没有想到的是,韩重,赵雷鸣和严峻在庾中谦的别墅中活捉了杀手仝全,龚大强也死在那座别墅里面。

    别墅成了案发现场,瑞诚又涉及到很多不法的事情,别墅被广州警方控制,严禁任何人的出入。

    一直在等待机会的闫小蝶彻底的落空了,她在别墅四中徘徊了很多天,一直没有机会进去取黄金,还被把守别墅的警察发现,对其审问一番,闫小蝶不敢说自己和程津良有关系,就撒谎说自己被庾中谦骗过感情,她是来找庾中谦讨个公道的。

    警察以为闫小蝶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从闫小蝶口中也没有问出其他的事情,就告诉闫小蝶,说庾中谦涉嫌大量的不法交易,也和黑帮勾结,被警方拘留查问,估计下半辈子都在监狱过了,这别墅已经被没收,马上准备拍卖,让她以后别心存什么念头了,以后不要在这个别墅附近出现了。

    闫小蝶看取出黄金无望,只好回到了冀州省老家。

    她当初携带陆信的钱财和程津良私奔,冀州省是有案底的,她回到了家里以后,不仅得到了父亲的冷言冷语,还有母亲的唉声叹气,以及弟弟妹妹的咬牙切齿。

    这个年代,女孩和人私奔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家人特别丢面子,何况闫小蝶还携带陆信的存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闫家来查问,左邻右舍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闫家人。

    闫家的脸都被闫小蝶丢尽了。

    当初,闫小蝶读大学时候,是家里的骄傲,从亲戚朋友羡慕的大学生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闫家人无法容忍这个女儿。

    她在家不到十分钟,就被父母撵走。

    当她含着泪走出了家门,和她关系最好的妹妹追了上来,告诉她一些事情。

    妹妹说,陆信现在办了酒厂,在衡水一带可是发展的最好的私营酒厂。

    妹妹还告诉她,陆信的名声越大,衡水的警方更对这个案子关注,始终没有放松对闫小蝶的调查,警察前天还来家里问过闫小蝶的下落。

    当初做错了事情,落得如今无家可归,闫小蝶只能四处流浪。

    她不敢去找亲戚,也不敢去找以前认识的朋友,在这个思想觉悟很高的年代,谁人敢收留这样犯罪的人?

    流浪的过程中,来到了豫州的省城郑州。

    那天,她在二七广场游荡的时候,看到了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童兴,童兴和邓毓华在广场逛街游玩之后,坐上了一辆英国进口的小桥车离开,闫小蝶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小轿车消失在视线中。

    她好恨童兴身边的那个女人,年纪比自己大,长得也没有自己好看,素面朝天,似乎也不怎么会打扮,凭什么拥有开着进口轿车的潇洒男人?

    她心生妒忌,却无卡奈何,这时候,她不自觉的想到了程津良,心中不忿,看着进口轿车消失的方向骂道:“狼心狗肺的男人!”

    这时候,突然有一个脏兮兮的女人靠近了她。

    “喂,你认识刚才的那个男人吗?”

    闫小蝶捂着鼻子,生怕闻到脏兮兮女人身上的气味一般,其实她自己好多天都没有洗过澡了。

    这就是所谓的乌鸦落到煤堆上,自己黑看不到。

    闫小蝶看那个女人年纪轻轻的,也挺清秀的,说话声音也轻声细语的,顿时想到了自己的处境,瞬间又觉得这个女人和自己应该也是同路人,不然怎么也流落街头?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对这个脏兮兮的女人的厌恶也减少了很多,她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

    “不认识。”

    “他身边的女人你认识吗?”

    “也不认识。”

    “哦哦。”

    脏兮兮的女人露出失望的表情。

    闫小蝶好奇的问:“你问这个做什么?你认识他们?”

    “没,没什么?我不认识他们。”

    脏兮兮的女人摇着头,逃一样的走开了。

    闫小蝶莫名其妙的看着那个脏兮兮女人的身影,心中不由的有些害怕,自己会不会以后就像这个女人一样,脏兮兮的活着。

    闫小蝶觉得自己是命好,有一天路过紫荆山公园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服装店的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启事。

    那家店的男主人正是自己在二七广场遇到的那个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男人。

    闫小蝶拿出身上仅有的钱财去洗了个澡,换上自己一直没舍得穿的红色连衣裙,那是程津良在广州的百货大楼给她买的,几百块钱一件。

    闫小蝶本来长得不差,有过这么多坎坷的经历,对于人情世故看的也算通透,应聘的时候,在童兴和邓毓华的前面表现的不错,就被邓毓华留了下来帮忙卖衣服。

    她心中嫉妒邓毓华有童兴这样的男人,发现二人也时常有些矛盾,就不失时机的对童兴暗送秋波,似乎童兴从来没有领会到她的心思。

    逐渐的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根本不是童兴不是个偷腥的猫,而是这个叫邓毓华的女人有很好的家世。

    她只是一个被迫流浪的罪犯,怎么能和邓毓华这样的女人相比?是个有眼光,看重前程男人都会选择邓毓华。

    闫小蝶勾/搭不到童兴,心中十分的失落,可是离开毓华服装店她又无处可去,只好留在这里慢慢的度日。

    这两天,邓毓华和童兴似乎在商议重新改造服装店的事情,二人都几乎很少来服装店,加上到了秋天店里面也没有秋装,根本没有什么顾客,闫小蝶就落个清闲,没事儿坐在店门口嗑瓜子。

    今天遇到宋晴天这个小丫头,倒是让她觉得心情挺高兴的,起码在这个小丫头面前炫耀了一番。

    然而她并不知道,宋晴天对于她的身份已经了解的十分透彻了。

    她看宋晴天没有要走的意思,就主动问道:“你是我们邓老板的什么人?听你称呼他们很亲热的样子。”

    “半年前,毓华姐在我们镇上卖衣服的时候认识的。”

    “原来老板以前在乡镇卖衣服?那他和童老板是后半年才认识的?”

    宋晴天蹙眉,这个女人问这样的话题,分明就是心怀鬼胎,他能离弃陆信,怎么不会对童兴起坏心思?看来要让毓华姐小心点。

    宋晴天又说:“其实毓华姐和童兴哥在小时候就认识,青梅竹马。”

    “怪不得那么关系挺好的。”

    闫小蝶的脸上露出稍微失落的心情,宋晴天暗想,自己猜的果真没有错。

    “毓华姐和童兴哥之间的关系你觉得好啊?”

    “那可不,我……”

    闫小蝶本来想说,对于童兴这样的男人,被我勾/搭都不动心,能不好吗?

    宋晴天就有点想不明白了,这个邓毓华和童兴之间的事情太奇怪了。

    童兴对于勾搭他的女人都不动心,偏偏邓毓华似乎和他又有很多不合的地方,这二人的感情到底是出了啥事?

    就在这时候,闫小蝶的眼睛中突然一亮,她看着远处行驶过来的汽车,脸上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汽车靠近服装店停了下来,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银行信贷部的经理江澄。

    “江经理,你来了。”

    闫小蝶如同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娇嗔的喊着,不知觉的站了起来,迎了上去。

    在宋晴天的眼中,这个女人看到江澄以后的所有表现,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猎手,扑向自己垂涎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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