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高跟鞋帝国3(求订阅)

    花哨把人扶进房间后,喊了个男服务员上楼伺候他。

    花哨趁着这个时间去外面吃了一顿。

    她真的好饿,原主今天一整天就喝了两杯酒。

    吃完后,她看到微信上母亲甄秀琴三个小时前发来的消息。

    很长很长的一段话。

    花哨快速的看了一遍,提炼出大概内容:

    她坚持不下去了。

    她想离婚。

    她对不起丈夫。

    最后问花哨愿不愿意跟她一起走。

    花哨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关于原主母亲的信息。

    甄秀琴是原主父亲的二婚妻子。

    夫妻俩岁数差了16岁,算是老夫少妻。

    甄秀琴虽然三十好几了,但跟女儿站在一起,完全不显老,倒像是一对姐妹花。

    她也有自己的工作,在一家私企做平面设计,工资也不低。

    这样的女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不会把家庭看得太重,离婚也在所难免。

    出了这么大的事,难道还指望她出钱赔款,等着丈夫坐牢出来?

    不可能的。

    还是离婚尽快逃开这个泥坑的好。

    花哨没有立场去指责她的对错,也不想管太多。

    于是消息她只看了没回。

    等她返回酒店时,总裁已经洗干净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花哨看着他,想起心中的算计。

    她先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将血滴到床单上,伪造出落红。

    然后用矿泉水瓶口在自己身上种了一些草莓。

    又在冷总身上挠了几爪子,突出战况激烈。

    最后,把总裁踢下床,自己裹上被子晚安好梦。

    第二天

    冷墨然是在浑身酸痛,外加头疼中醒来的。

    然鹅,他刚动了一下,浑身就僵住了!

    他,被子里,有个女人!

    啊——

    他一把掀开被子,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穿,身边还有个露着半边背部,上面都是吻痕的女人!

    他脸色一白。

    想起昨晚自己喝醉了。

    难道……他做了对不起宋柔的事!

    冷墨然低头一看,床单上鲜红的血迹让他浑身血液都凝固了。

    果然……

    花哨装作刚醒的样子,也一脸震惊的看着他。

    半个小时后

    总裁穿好衣服甩给花哨一张卡,冷漠的说:

    “我也不白睡你,这个你拿着,不够直说,但这件事你给我忘记,谁都不能说!”

    尤其不能让宋柔知道!

    花哨说:“不够。”

    总裁:“……”

    两秒后,他用很轻蔑的语气说:

    “你果然是图我的钱,你这种女人——”

    花哨打断他:“见多了就有经验了,打钱吧。”

    之后,花哨拿着两百万的卡,看着总裁把门甩上。

    她有点可惜。

    这年头,人傻钱多的总裁真的不多见了。

    人在醉酒无意识状态下,是硬不起来的。

    别问她怎么知道的。

    冷墨然坐在车里,捏着肩膀。

    最晚到底是有多激烈,折腾得他浑身疼。

    (在硬邦邦的地板上,没有枕头的睡了一晚,能不浑身酸痛吗?)

    “冷总,您还好吗?”司机转头关心道。

    总裁大人摆摆手,查看起今天的行程。

    “对了,尹婧答应我们的代言人邀请了吗?”

    尹婧是目前国内当红小花旦。

    蒂珂珠宝一直在邀请她当今年新品的代言人。

    可她迟迟不给回复,

    这让冷墨然生气又无可奈何。

    人红抢手。

    几乎现在各大珠宝奢侈品商都在向她抛出橄榄枝。

    司机也是冷墨然的秘书,闻言摇头道:

    “还没有,不过我听说她最近接了华莎伊人的杂志拍摄。”

    华莎伊人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时尚女性杂志,几乎是潮流时尚的标杆。

    冷墨然的好友宣钰就是这款杂志的主编,在时尚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尹婧能答应拍摄杂志也在意料之内。

    司机继续说道:

    “我们可以找宣先生引荐一下。”

    冷墨然颔首,让司机安排到日程上。

    忽然,他看到了自己手臂上的几道指甲划痕,眼眸一眯,对着司机说道:

    “你去给我查一下一个名叫沈晚晴,弗莱施设计学院时装营销专业的女生。”

    冷墨然记性很好,最晚没醉太狠时,他记得卫修纯的女朋友是这么介绍她的。

    司机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从自家总裁嘴里吐出除了那位宋小姐以外的女人的名字。

    但他没敢多问,闭上嘴继续开车。

    ……

    花哨从酒店出来,想起今天还有课。

    但瞧着这日上三竿的样子,等她赶到学校也该吃午饭了。

    所以干脆就翘课算了。

    反正原主翘课不是一次两次了。

    她学的这个时装营销专业是2+1学制。

    两年在国内,第三年在国外。

    但照目前的形式看,她选择辍学最好。

    正当花哨准备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时,她忽然接到原主叔叔的电话。

    “晚晴!你妈在厂子里被王家人打了!现在在市医院抢救,你赶紧来!”

    花哨心里咯噔一下。

    王家人就是原主父亲撞死的那一家三口的亲属。

    这是来报仇的。

    花哨赶紧在路边招了辆出租车赶到医院。

    甄秀琴还没从抢救室里出来,但门口已经闹开了,挤了好几个举着相机的社会新闻记者。

    打甄秀琴的是王家的两个侄子。

    他们在鞋厂堵住了准备遣散工人的甄秀琴,用生产线上的一台四十公斤中的鞋口捶平机抡了她的头,直接把她砸昏死过去。

    抬上救护车的时候那血溅了一路,止都止不住。

    工人们都吓懵,尖叫着四处逃窜。

    王家两个侄子报复完就跑了,人到现在还没抓住。

    花哨冷着脸挤开记者,让他们别拍了。

    但根本没人听她的话,甚至还有无良记者抓着甄秀琴的母亲,也就是原主的老外婆刨根问底。

    老人哭得都喘不上气了,身体也在颤动。

    但记住的话筒还是往她脸上死命怼。

    花哨抄过一个记者的相机,狠狠的砸在地上。

    “嘭!哗啦——”

    昂贵的相机四分五裂,瞬间让场面安静下来。

    “都给我滚,再拍一个我砸一个!”

    她这突然爆发的样子太吓人了。

    他们还从来没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看到这种“你再忤逆我,给脸不要脸,我就宰了你”的气息。

    被砸了相机的男记者面如猪肝。

    其他记者见状,瞬间鸟兽哄散。

    人就是这样,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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