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花哨胖了(两章合一)

    萧安啧了一声说:

    “果然有家眷的人就是不一样,做什么事都得顾忌一二,打从花哨来了,你就没再跟我们一起接任务,你这是打算提前养老呢。”

    祖宗神情严肃起来:

    “你该知道花哨的身份有多敏感,一旦曝光,谁也救不了她。”

    所以他能做的就是低调,和以前的亡命徒般的生活划清界限,

    一刻不离的盯紧她,鞭策她快速成长。

    萧安点点头,说:

    “也对,小心低调为上,你们一个bug,一个外挂,太吓人了,上面的领导层要是知道,不惜最大代价也要除掉你们。”

    “对了,还有一件事。”萧安像是想到什么,挑道具的手一顿,说道:

    “血月转型了。”

    祖宗点头,没有丝毫意外。

    不转型还待在灵异频道等死吗。

    萧安又道:“但他没接文,我怀疑这次枪手文事件就是他一手策划的。”

    祖宗眯了眯眼,显然也想到了什么。

    萧安说:

    “我把唐雨林从那本枪手文里带出来的时候,那些低等级枪手底气特别足,一副他们有靠山,我敢带人走就让我好看的架势。”

    “还有,我听关在地下室的那个渣男说了,对方给了他整整一百万积分,一次性付清的。”

    “书城世界除了大神以上的任务者,谁一次性能拿出这么多积分?”

    萧安觉得血月肯定是不甘心从头再来。

    而枪手文周期短,奖励巨丰厚,

    只要能活着出来,就是浴火重生,不论是积分奖励,还是经验加成,道具技能都将翻倍。

    跟普通合法文比起来,就是成功的捷径。

    很多走投无路的任务者都会去试一试。

    萧安见好友不说话,又道:

    “如果真是他一手策划组织的,要不了几个月,他血月的大名又将回到书城风云榜上!”

    “子虚,他这个人不简单,虽然比我们入行晚了很多年,但只要给他时间和机遇,迟早有一天也会踩到我们头上来。”

    祖宗说:“去查查,找到证据,如果真是他做的,捅给主编。”

    ......

    花哨抱了个小盒子轻手轻脚的走进唐雨林的房间。

    唐雨林很早就醒了,只是有些恍惚,不知道干什么,干脆就躺在床上发呆望天花板,

    听到声音,她翻了个身,朝花哨看来。

    花哨掀起来她的被子,把她往里挤来挤,说:“你转过去。”

    唐雨林:“干什么,不能看你啊。”

    “转过去,听话。”花哨推推她。

    唐雨林只好转过去背对她,长发散落,可以看到她少了一只耳朵的侧脸。

    花哨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东西,在她耳朵上捣鼓了两下:“好啦!”

    然后拿过镜子给她看。

    唐雨林有些奇怪,接过镜子,看到里面的自己,愣住了。

    只见镜子里的自己,左边被割掉的耳朵居然长出了一只尖尖的精灵耳!

    她试着动了一下,发现真的能动!

    她又上手摸了摸,也能感觉到触觉!

    也能听到声音!好似本就是她的耳朵,她身体的一部分一般。

    唐雨林震惊的望向花哨,摸着耳朵的手都没有放下来,呆呆的问:

    “这是什么?”

    花哨笑道:“道具呀,喜欢吗?”

    这只耳朵是祖宗以前在一本巫师奇幻文里杀了一只精灵偶然得到的。

    后来经过加工制作成可佩戴道具,

    带上后能拥有精灵超人的听觉,还可以随意摘取。

    除了造型外,其它都能完全契合人类。

    唐雨林眼睛一下就红了,几乎语无伦次:

    “哨子谢谢你...”

    她一定是耗光了这被子所有的运气,才遇到花哨,和她成为朋友。

    相恋数年的男友背叛出卖了她,到头来还是花哨把她从地狱里拉回来...

    当初,她不过是给她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将她领回家吃了几顿粗茶淡饭,

    她就用这么大的恩情回报她......

    她唐雨林何德何能啊。

    花哨揽着她的肩,让她枕在自己手臂上,笑嘻嘻道:

    “谢我就不必了,又不是我做的,幸苦的是楼下那位祖宗,等你哪天有空,请我俩吃个饭。”

    唐雨林看着她的笑脸,也跟着笑起来。

    两个女孩凑在一起说了一早上枕边话,

    要不是楼下那位爷,几次逼着萧安来当人形闹钟,二人还能继续聊。

    下午,唐雨林主动提出要去见宋易一面。

    花哨愣了愣,本想过一段时间再说这事,怕刺激她,没想到她这么主动。

    “你们要杀了他对吗?”唐雨林问道。

    花哨嗯了声:

    “必须,舍不得吗?”

    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哪能说断就断。

    养条狗死了都会伤心,何况是曾经的恋人。

    就算背叛,也无法抹杀相恋过记忆。

    唐雨林下意识的摸了摸精灵耳朵尖,摇头,眼底结冰,说:

    “我也恨不得杀了他。”

    她在那本枪手文里被人欺辱虐待,那些伤,不是烙在她身体上的,是刻在她骨头上,灵魂上的,一辈子跟着她,永远也抹不去。

    再深刻的爱,到这一刻,也只有深恶痛绝。

    花哨笑出声,拉过她:“走,报仇去。”

    宋易被关在地下室,双手双脚全用铁链绑在椅子上,嘴巴堵着,看到唐雨林来了,眼里满是惊喜,甚至涌出泪来。

    他呜呜呜到挣扎,似乎在想唐雨林求救。

    唐雨林缓步走到他面前,把他嘴上的胶带撕掉。

    宋易也顾不着疼了,声泪俱下的向她道歉,骂自己不是东西,是混蛋,一时晕了头才做出这种事。

    他还以为她不知道花哨的事情,把花哨是黑户bug的事抖了个一干二净,

    还说花哨要杀她灭口,让唐雨林救他。

    唐雨林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宋易迎着她冷冰冰的目光,瞬间住了嘴。

    这目光让他觉得陌生,觉得可怖。

    “雨林......”他颤声喊道。

    谁知,他话音刚落,就见唐雨林不知什么时候手里拿了一把匕首,

    手起刀落,在他脸边划过一刀,一只血淋淋的耳朵掉到地上。

    宋易凝固了两秒,发出一声震天惨叫。

    唐雨林又将一刀插在他的大腿上,在他一声声的惨嚎中扬长而去。

    宋易在地下室苦苦哀求了一天两夜,一点点的看着自己的血流尽,痛苦致死。

    他体会到了当初唐雨林被扔到那个世界,无助又绝望的情绪。

    只不过,他没有人救,死得理所应当。

    唐雨林听到他死了的消息,发了会儿呆,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又流下泪。

    ......

    三天后,唐雨林也渐渐走出来了,特意请花哨和她的神秘男票吃饭,以表感谢。

    唐雨林一直知道花哨有个背景相当牛逼的男朋友,还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

    她这次能脱险,也是他出的力。

    但唐雨林一面都没见过他,只见过他那个喜欢穿大短袖拖鞋的兄弟。

    本以为这次吃饭能当面感谢,却没想到被婉拒了。

    花哨有点生气,坐在祖宗的工作台上,光脚踩在他座位两腿之间:

    “邬大爷!您就赏个脸行不?”

    祖宗抓住她的脚踝,本想放到地上,但又改变主意握在手里。

    “不行。”

    花哨挣了两下没有成功,就拿另一脚蹬他,边蹬边说:

    “邬子虚,过分了吧!你就这么瞧不上我朋友?面都不愿意露?”

    祖宗把她拉到怀里说:

    “不是瞧不上,是用不着她感谢我,我做那只耳朵你为了你心里舒服,不是为了她。”

    这话说得很好听,花哨一下就不生气了,但还是说:

    “你都没见过我两个朋友,去吧。”

    祖宗很避嫌的样子:

    “你的小姐妹我去看什么,有我在你们反而不自在了,好好去玩一玩,放松一下,积分够不够?不够你把屠佐带走,买单让它去。”

    花哨被他这个理由说服了,也就没有强迫他。

    纪钦雨昨天才做完任务回来,花哨把唐雨林的事情和她说了,

    这丫头哭得比唐雨林这个当事人还惨,差点没背过气去。

    最后还是唐雨林反过来安慰她。

    纪钦雨心里难受,她难受就抓着花哨两个去她家吃饭,一天三餐不重样,晚上还要加高热量的甜食点心。

    纪钦雨的理论是,走出阴影的第一步,就是善待自己的胃。

    每天吃得好,才能身心健康。

    于是唐雨林被养肿了一大圈。

    花哨有幸被一起养肿。

    花哨脸都圆了,原本让人觉得攻击性很强的容貌,因为长胖,没了尖下巴,竟然变得奶气了很多。

    周末,祖宗接她回家,看到她这幅样子,愣了一下,眼睛亮亮一瞬,然后笑得仰了过去。

    祖宗很少有大笑失仪的时候,可见真的戳到他笑点了。

    花哨很生气,踢了他一脚,头也不回到蒙头自己走。

    男人从后面搂住她,在她颈窝低笑道:

    “太可爱了,我忍不住。”

    他从没见过这么胖的花哨,不论在现实世界还是书城世界。

    她的身材一直非常好,从小就是高个子,大长腿,吃不胖。

    后来更是因为高强度的格斗训练,就没有发胖的机会。

    这纪钦雨是有多能投喂...

    花哨推他,冷着脸说:“忍不住你就笑,不笑够就别来理我。”

    祖宗弯着眼睛:

    “笑够了,让我理你吧,好不好。”

    花哨继续推他,嫌弃道:

    “你怎么变得这么粘人啊,你就不能像以前一样摆出一张‘我对你没兴趣,别妄想’的高冷姿态吗。”

    说真的,现实生活中花哨和他生活了十年,这男人从没有传达过任何“我想睡你”的信息。

    不论当初花哨当初怎么撩拨他,或者为了偷懒逃避训练向他撒娇发嗲,都没有用。

    花哨是在男人堆里摸爬滚打着长大的,有一个不太好听的本事,就是但凡她想撩的男人,就没有不上钩,不为她神魂颠倒的。

    当初在夜场做花魁的时候,为了她一掷千金,抛家弃子的男人多了去的,跟明星一样。

    但她这项本领就是在祖宗身上没有效果。

    谁知在一起确立关系,滚了几次后,他就撕下高冷的面具,不撩自来。

    祖宗把她带进车里,抱着她不撒手,说道:

    “以前你谁都能撩,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只要有钱有权,你就肯放下身段去讨好,我做什么要理你。”

    有点酸。

    他知道那时候的花哨不是真的爱他,

    她爱的不过是他的钱财,他的权势。

    不是他,换做另外一个人,她也能撩,装作一副情深似海的样子。

    她那双漂亮又虚伪的眼睛太能骗人了,谁看了都以为自己被她深爱着,甘愿为她赴汤蹈火。

    但其实,她把他当作金主,一个跳板,一个利用对象。

    即使这样,他在夜场第一次见到她,识破她精心设计的局,还是心甘情愿的落入她的网,不惜给自己惹一身麻烦,天价拍下她,带回家藏起来。

    花哨回头瞪着他:

    “你还翻旧账?你咋这么小心眼。”

    祖宗在她腰上狠狠捏了一把:“就是小心眼。”

    末了,还加了句:“真的胖了。”

    花哨生气,在他身上胡乱咬起来......

    ......(富强文明和谐)

    书城8月8日,唐雨林把之前租的房子退了。

    花哨把宋易系统里所有的积分全部转给了唐雨林,开玩笑说:

    “呐,卖你的钱,刚好拿去买套房子,你的梦想实现了。”

    然后还把宋易的道具,包括唐雨林自己的道具,卡片等,能给的都给了她。

    要不是唐雨林只能有一个系统,花哨干脆把朱鹮也给她了。

    唐雨林笑了笑,只拿了自己被抢的道具,其它积分和卡片又都还给了花哨说:

    “我想买房子不过是为了想和爱的人有个窝,现在...倒也不必要了,况且,这些东西我看着也不舒服,你帮我那么多,你就都拿着吧,别给我,给我就去广场当散财童子。”

    花哨怔了一瞬,忽然飞扬起眉眼说:

    “那刚好,我还想拿出一笔钱在纪钦雨家楼上买套房子,上下打通当成小别墅,到时候我们三个二楼睡觉,一楼蹦迪。”

    “现在刚好省了,谢谢唐总慷慨解囊。”

    唐雨林趴在她肩上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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