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四章小朋友

    鸣四蹄生红云,踢着碎步而行,楚刚头枕双手仰躺在上,心潮起伏,感触良多。本站永久域名.

    这也是人之常情,一刀劈掉四个化境大师,其中还有玄炎这样的猛男,毫无疑问,这是楚刚出道以来打的最拉风,最得意的一架,就跟穷得娶不起媳妇儿的哥们突然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哪能刚打完就忘了?不回味得意一番才有鬼了。

    楚刚暗忖:都说在大自然面前,人力是何其的渺小,武者修炼到了一定的境界,技止乎于道,道法自然,以自然为师。自己那一刀有若天河倒悬,洪流滚滚,确实劈出了自然的影子,之所以能这样,全是土行、火行法则的功劳。

    俗话说,光有领域而无法则,算是徒俱其形,而无其神,是个花架子,果真有点道理。

    刀法至此已经超脱凡俗,通神入化,脱离了技击的范畴,山崩地裂,劈出的全是大自然的威能,法则啊法则,撑握火、土法则就有这样的威力,如果是掌握了所有五行法则,碎魂刀劈出来的就是许多年前古求的那一刀——星空倒悬。

    天河倒悬与星空倒悬,叫起来差不多,但境界却差远了,这是掌握多条法则与法则初掌者的差距,也就是玄炎与玄松之间的差距,同样是化境大师,玄松就无法同自己大师兄玄炎分庭抗礼。

    “前辈,晚辈恭贺前辈一刀兵解四位化境大师。”一条青影从昌平城方向急泻而至,现出洋葱头铁魁怪异的身形。

    “一刀兵解吗?”楚刚眉梢一挑。从火鸣背上坐起身子,瞟了一眼毕恭毕敬地铁魁。没好气地撇撇嘴,。

    碎魂刀的增幅、霸道地碎魂刀劲,再加上火土双行法则,玄炎的确不是自己的对手,但这差距并没有人们看到的那样大。

    这一次,若不是玄炎轻敌,主动跟自己硬拼。还真的无法收到一刀砍得四人兵解的骇人效果,起码得砍上半天才成,这也算是大师级高手过招,一念之差,全盘尽墨。以后自己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打过这一架。3估计谁都会防自己三分,自己老底露得差不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阴谋诡计只能偶尔为之,一次两次说不定能收到奇效,但次数多了,就不灵光了,不能光靠敲人闷棍吃饭,关键还要看实力,堂堂正正地阳谋才是屹立不倒的不二法门。

    “前辈功力通玄,还望前辈能收铁魁为徒。”铁魁跟在火鸣**后面。仰起头一脸渴望地看着楚刚。

    “收你为徒?”

    楚刚上上下下地打量浑身一丝不挂的铁魁。心里暗暗骂娘,这哥们长得像风像雨又像雾。就是他***不像个人。收他为徒,让自己这张帅呆的老脸往哪里搁?

    “铁魁飞升一年多来。受尽欺凌,惶惶不可终日,只有前辈才能庇护得了铁魁,还望前辈收铁魁为徒。”

    铁魁深深弯腰,见楚刚坐在马背上一言不发,心里挣扎一番,暗一咬牙,从自带的次元空间里摸出那枚飞升所得地“空间舍利”,双手高举过头,“此物铁魁留着也是个祸根,万望前辈收下。”

    楚刚看看棱形的空间舍利,再看看一脸真诚的铁魁,心里暗赞,这家伙确实是天赋异禀,不但**蕴有金行法则因子,还自带了一个次元空间,难怪能瞒过自己与玄松的探察。

    “不是说空间舍利被你亲手毁了吗?”

    楚刚扬眉反问,见铁魁默然不语,也没有伸手去取空间舍利,耸耸肩,道:“你心术不正,人品有问题,别跟我扯上任何关系。顺便说一句,我的人品也有问题,你再不走,我怕自己会一刀砍了你,夺你空间舍利。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前,你快走。”

    铁魁听的一怔,回过神来,再抬头看时,发现楚刚重新躺回马背上,一人一马已经在百米开外:“前辈,前……”

    楚刚没有理会铁魁的叫唤,铁魁就这样怔怔地目送着一人一马变成远去的黑点,心里长叹口气,刚将空间舍利放回次元空间,昌平城方向又惊虹般的奔来一匹神驹。

    来到铁魁上空,坐在马背上的红斗蓬少女,只是好奇地看了铁魁一眼,就毫不停留地急驰而过,望空追向远方地楚刚与火鸣。

    “哇呀呀,楚大哥,楚大哥等等我……”

    再次从马背上坐起身子,看着手舞足蹈,骑着一匹花斑麒麟驹急驰而来地诺依莎娃,楚刚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兴奋与激动,诺依莎娃脸蛋变得红扑扑地,怎么看怎么像是个还在尿床的小屁孩。

    “楚大哥你走得好快,要不是‘小花’脚力好,人家都追不上你了……”

    诺依莎娃追上来后,与楚刚并驾齐驱,娇憨地嗔怪一通,随即拍拍安放在马背上地两只鼓鼓地帆布袋,不无得意道:“楚大哥你看,我把你地钱差不多都抢回来了。”

    楚刚放出灵识一探,发现帆布袋里装满了一个个瓶瓶罐罐,心里明白,瓶罐里收着的是玄炎等人兵解后逸出地灵元,当时好多人都在抢收,估计收好后,又被诺依莎娃给抢了。

    “楚大哥你发财了,会不会请人家吃饭?人家也有出力的。”诺依莎

    兮兮道。

    “小朋友,这些都给你了,你快回家。”楚刚很大方。

    “我不回去,我决定了,要拜楚大哥做大哥,跟着楚大哥降妖除魔!”诺依莎娃粉拳神气地一挥,一脸坚定。

    楚刚有些头疼,满口降妖除魔,又是一个吃饱了撑着的女侠,当即苦笑道:“小朋友,你还是回家,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人家不是小朋友。人家都快一百岁了,楚大哥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地,人家会照顾自己的。”诺依莎娃信誓旦旦。

    楚刚懒得再废话,拍拍火鸣粗壮地脖根,示意火鸣加速甩掉跟屁虫。

    火鸣会意,它早就对诺依萨娃身下那匹花斑麒麟驹与自己并驾齐驱,极为不满,骄傲地喷个响鼻。暴蹿抢前。

    诺依莎娃一愣,旋即手捧胸口,双眸星光点点地看着蓦然加速的火鸣与楚刚,痴痴地喃念道:“不愧是我的偶像,连正眼都不看我一下,太酷了……啊。楚大哥你等等我……”嚷罢,诺依莎娃身影连闪,连施两个瞬移,登上火鸣的阔背,她也不笨,以金乌星座的脚力,一旦放开四蹄,自己的小花肯定追不上。

    “嘿嘿,楚大刚你甩不掉我的,我跟定你了。要拜你做大哥!”见楚刚啼笑皆非地看着自己。诺依莎娃竖起一根指头,晃了晃。涎脸嘿笑道。

    “小朋友。你应该听说过,我楚刚杀人不眨眼。并不是善男信女。”楚刚老脸突地一沉,冷声道。

    “嗯嗯,我知道,楚大哥所有地事我都知道。”诺依莎娃把头点的跟小鸡吃米一样。

    “楚大哥飞升上来后,封疆城城主送了楚大哥一匹破马,他真小气,也就在那时,楚大哥结识了木氏商会的木轻尘小姐。然后呢,楚大哥教训了来抢劫楚大哥的普肯家紫衣武士,将他们杀得个落花流水;再然后,普肯家不服,重金请来了二十星宿,又被楚大哥杀得屁滚尿流;再再然后,楚大哥到了镜湖开府……”

    诺依莎娃掰着手指,对楚刚的过往如数家珍,感觉好像比楚刚自己还清楚,她视楚刚为偶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身为一个资深追星族,哪能连偶像做了些什么大事都不知道。

    瞟了一眼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的楚刚,诺依莎娃嘻嘻一笑,道:“楚大哥你就别骗我了,你绷着脸一点都不吓人。他们都说楚大哥杀人不眨眼,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我知道楚大哥是好人,不会乱杀人,我研究了楚大哥地过往,发现被楚大哥打杀的,全是主动来挑衅楚大哥的坏蛋。”

    “小朋友,你这话倒是没有说错,有见地,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楚刚严肃地点点头,深表赞同。

    “楚大哥你……你脸皮好厚哦……”诺依莎娃一愣,施即掩嘴大乐。

    “我说的是实话,记住!以后碰到其它人也要像今天这么说。”

    楚刚一本正经地嘱咐,心情变好,因为昌平城方向奔来了一队红衣骑士,就像一朵红云般急飙而来。为首的正是诺依莎娃的二哥波斯曼,他应该是来追诺依莎娃的,终于可以摆脱眼前的小屁孩,楚刚暗吁口气的同时,示意火鸣停下来。

    “波斯曼拜见府君!”来到近前,波斯曼勒缰停马,翻下马背,恭恭敬敬地向楚刚抚胸弯腰一礼。

    不只是波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所有红衣剑卫,看向楚刚地目光中,也是充满了敬畏,一脸地高山仰止。以前楚刚被好事者誉为“千年飞升第一强”,许多人都是淡然一笑,有些不以为然。昌平城一战后,再没有人敢怀疑楚刚的存在,奠定了楚刚新一代化境大师地超然地位,声威直追沙都帝王踏空虚。

    “波斯曼先生客气了……”楚刚端坐马背上,大赦赦地摆摆手。

    “二哥,你怎么又来了?人家不是跟你说了吗,我跟楚大哥在一起很安全地,你就别担心了,快回去。”诺依莎娃嗔道。

    “阿娃你……舍妹玩劣,让府君见笑了。”波斯曼有些尴尬。

    楚刚暗暗点头,赞同波斯曼的说法,这小屁孩确实很能折腾。

    “二哥,你说什么呢,你快回去了……”当着楚刚地面被自己二哥诽谤,诺依莎娃直翻白眼,催促波斯曼快离开。

    “好,你也长大了,不能再任性了,出门在外,你要听府君的话,别给府君惹事……府君,给府君添麻烦了,舍妹就拜托府君了,鄙人告辞。”波斯曼言罢,迅速蹿回马背,不给楚刚说话的机会,一撇马头,打马便走,动作那个快啊,就跟火烧眉毛似的。

    “娘…娘哦……这有没有搞错?”看着原路返回的红衣剑卫,楚刚傻眼了,总感觉波斯曼那家伙是巴不得自己拐走他妹妹,有他这么当兄长的吗?难道他对自己的人品就这么有信心?

    “楚大哥你别傻看了,嘿嘿,你是不是要回镜湖领?这路我熟,你听我的,往那边走,翻过几座山……”诺依莎娃有些得意洋洋。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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