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霸气外侧的沈小姐

    不好意思,当年是谁在医院,信誓旦旦地说,我是一个短命鬼,养着也是养不大,还要浪费钱,我不要,这话谁说的?小童画微笑地看着杨晓华,眼光可以说得上是恶毒了。

    那一年他才两岁,记忆早就没了,可录音在。

    沈千树当年领养童画时,带了一支录音笔,因为杨丽华实在是撑不住完成了手续,只能靠她的录音笔,不甚把杨晓华的话给录进去了。

    沈千树当年领养童画时,杨丽华夫妻是有亲人的。

    杨丽华的丈夫叫沈志,只有一名老母亲,童画的心脏不稳定,经常要跑医院,老人家无力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放弃了抚养权。

    杨丽华的娘家也因为童画高昂的医药费,放弃了抚养权。

    童画成了一名孤儿。

    杨丽华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结局,所以把孩子托给了沈千树。

    因为孩子体内有一颗属于弟弟的心脏,沈千树无法拒绝,甚至愿意放弃学业赚钱给童画治病。

    身后事是沈千树一手操办的。

    她回国后,只要有空,都会地童画去看奶奶,奶奶是老实人,也很愧疚,明明思念孙子也不敢过多打扰,自从儿子死后身体一直不太好,不久离世。

    沈千树从来不隐瞒童画的身世,也带他去和亲人见面。

    这杨晓华,实在是太过恶毒。

    起初领养童画时,她是犹豫的。

    她是留学生,要在巴黎留学,养活自己都很艰难何况是养一个有心脏病的孩子。

    杨晓华自己不想抚养童画也就罢了,竟然还笑话她是一个傻子,领养了一个病秧子,还说童画活不过五岁,迟早得死,浪费钱又浪费感情。

    这话一点都不像是亲人会说的。

    如今,这人来要孩子。

    可笑。

    瞎子都知道是为了钱!

    杨小姐,当年你已放弃了抚养权,童画和你不再有任何关系,请你不要来打扰他。沈千树目光冰冷,这突然上门要孩子,太奇怪了。

    沈小姐,当年我是大学生,自己都养不活,怎么能养得活童画,放弃抚养权也是逼不得已,如今我能养活他,他还是回到真正的亲人身边比较好。

    沈千树并不算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小霸王,这些年脾气收敛都是因为带着童画受尽白眼和苦楚,在尘世间跌跌撞撞头破血流,她学乖了,知道痛了,所以收敛了。

    如今,她只想上去,撸这个女人几巴掌。

    沈千树,姑娘我长到二十五岁,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杨晓华,当年你养不起童画,我就养得起吗?你是大学生,我就不是大学生吗?他当年身体破败,你们当他是垃圾一样丢了,是我当宝贝一样捧着养着,你知道童画平安长大多不容易吗?你知道他四岁前,几乎每一个礼拜都要跑一趟医院,你知道为了童画,我和林晓娟白了多少头发吗?我们好不容易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孩子,你一句真正的亲人就想要走?

    杨晓华脸色白一阵,红一阵,也不知道是羞愧的,还是怎么的。

    沈千树冷笑,你这一身,上下不过两百元,你凭什么养童画?童画一年学费25万,你付得起吗?你要付得起,你现在拿着二十五万砸我脸上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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