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物资都运上岸之后,夏钦就指挥着这支长长的马队向着美国内陆进发了。从美国的西海岸到苏族人聚居的地方,有着上千公里的路程要走,而且这段旅程还并不轻松。
马队开始翻越荒凉的落基山脉,一路上到处都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山路崎岖难行,马队有时要进入深不见天日的谷底,有时要爬上陡峭的山坡,有时也要涉过奔腾的激流。在路上,根本看不见人的踪迹,只有各种动物在四处游走。曾经有庞大的狼群尾随着马队很长时间,后来大概发现这是块硬骨头才不得已放弃。严芳还曾经发现巨大的棕熊伫立在高高的山坡上,向着马队行注目礼。另外苍鹰和乌鸦也始终跟随着队伍,它们的目标是马队丢弃的食物残渣。
这样蜿蜒崎岖的山路走起来其实是很容易迷路的,不过好在那位冒牌学者夏钦已经多次走过这条路了,他驾轻就熟地引领着大家,翻越过一道又一道的山岭,不断地向前行进着。
自从登陆之后,严芳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大舒服,脑袋一阵一阵地疼,胃口也变坏了,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尽管她曾经受过严格的训练,也曾经在作战部队里进行过野营拉练,但是面对着这样漫长艰苦的旅程,她还是变得吃不消了。
疯马对于严芳生病感到十分焦急。他找到冒牌学者夏钦,问他有没有什么药物。药当然是有的,不过严芳吃了好几天都不见效,而且每天还要继续骑在马上颠簸着行军,这让严芳实在无法支持。疯马每天都和严芳骑在同一匹马上,他让严芳靠在自己的怀里,这样多少舒服一些,但严芳的病还是一天重似一天。
疯马着急了,他对夏钦说:“咱们必须停下来,让严芳把病养好再说。”
夏钦说:“停下来怎么可以呢?你看四周都是荒山野岭,停下来也只能睡帐篷,对她的病不会有任何帮助,咱们还是得加紧赶路,再走两三天,就能到达你们苏族人部落所在的地方,到了那里咱们再想办法吧。”
严芳依偎在疯马的怀里,有气无力地说:“疯马,继续走吧,我还行,能顶得住。”
疯马没有办法,只好继续抱着严芳走了下去,又走了两天,严芳实在是支撑不住了,她喃喃地说道:“让我躺一会吧,让我休息休息吧,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疯马毫不犹豫地勒住马的缰绳,将严芳从马上抱了下来,走到了一棵大树的下面,怀抱着她坐在了那里。夏钦急忙过来说道:“咱们不能在这里停留啊,接着走下去吧,停留在这里对她的病丝毫没有益处啊。”
疯马气呼呼地说:“要走你们走吧,我要和严芳留在这儿。”夏钦也急得没办法,这一对男女主角要是不跟着队伍走,那整个队伍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
正在这时,大地微微地颤动了起来,远处的天边似乎传来了延绵不绝的闷雷声,马队中的人们都不禁翘首向着远方望去。只见从远处的一道山梁上忽然涌出了一片黑色的巨流,像是开闸的洪水一样,向着山下奔涌过来。
再仔细一看,组成这巨流的不是水,而是野牛!只见有至少十万只野牛组成了一只浩浩荡荡的大军,铺天盖地而来,野牛们沉重的蹄子敲打在大地上,形成了人们听到的那闷雷一般的巨响。这是美洲野牛们正在进行着集体大迁徙,它们聚集在一起,构成了一条壮观的生命之河,令所有人都叹为观止,肃然起敬。
正当远道而来的人们对这自然的奇观感到惊叹之时,更加令人瞠目的事情出现了,只见在野牛们组成的黑褐色的河流中,出现了几点红白相间的艳丽色彩在不停地跳动,它们好像是翩翩起舞在激流上的蝴蝶,从容不迫,往来自如。
有几个人拿起望远镜,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些艳丽的色彩原来是印第安人的鹰羽冠!是一些骑着马的印第安人在野牛群中纵横驰骋。只见这些印第安人骑的一律都是光背马,但是他们骑乘得异常安稳,仿佛自己的身体已经与坐骑融为了一体。他们骑着马,还提着枪,奔驰在野牛群的前后左右,好像是在进行着一场游戏。
只见他们有时会大胆地纵马进入野牛阵的空隙之中,好像在和野牛们进行捉迷藏;有时则会加快速度跑到野牛阵的最前端,像一个向导那样引领着野牛们前进。更多的时候,他们会追逐野牛,会跑在野牛阵的左右,不停地在驱赶它们。
每只成年野牛的体重在一吨左右,如此庞大的野牛阵足以令任何生物感到畏惧,即使北美洲最凶猛的动物棕熊也不敢招惹这庞大的野牛阵,但是印第安人却像弄潮儿一样,在野牛组成的潮水中自由往来,仿佛是一群正在戏水的孩子。
疯马看到这一切不由得高兴地大叫了起来,他抱着严芳大声说道:“这是我们的人,这是我们部落的人,我到家了,我看到我的伙伴了。”
严芳勉强给了他一个微笑,但是没有力气说话了。疯马将严芳的身体靠在了树上,然后对她说道:“严芳,你等着,我去找我们部落巫师来给你看病,你的病一定会好的。”说着,他纵身跃上了一匹战马,冲下了山坡,嘴里发出了啸声,向着野牛群冲了过去。
他冲到了野牛群中,像其他印第安人那样自如地和野牛嬉戏着,一边跑一边对着那些印第安人喊了起来:“喂,红云,是你吗?我是疯马呀,我回来了!”
那些戴着鹰羽冠的印第安人看到一个身穿异族服装的人骑马冲进了野牛阵,心里正在纳闷,听到了疯马这么一喊,他们终于辨认出来了,于是都高兴地喊叫了起来。“疯马,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疯马,你长高了这么多!”“疯马,你从中国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呀?”
疯马顾不上回答他们的提问,只是策马狂奔,在野牛群中纵横穿插。在中国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他很长时间都没有享受到这种乐趣了。
当然,苏族人并不是只跟野牛们嬉戏一阵就罢休了,他们是要捕猎的,要猎杀野牛的。美洲野牛对于苏族人来说是最主要的生活物资来源、食物来源,他们吃牛肉,用牛皮来做屋子,用牛筋来制造弓箭,用牛的膀胱来当水壶,同时还会用剥制好的牛皮去与其他印第安部落交换来玉米、烟草、龙舌兰布等必需品。可以说没有野牛,苏族人就无法生存。
因此,苏族人虽然几乎每天都要猎杀野牛,但是他们却对野牛非常友善,绝不滥捕滥杀。他们骑着马在野牛群周围驰骋,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找出年老体弱的野牛来杀掉,而小牛、怀孕的母牛、乃至年轻健壮的公牛他们都不会杀,同时他们在猎杀野牛时也非常有节制,只要够全族人享用就可以了,从不多杀,更不会仅仅为了乐趣而去杀牛。他们像狼群在捕猎一样,不断地从野牛群中将那些选中的目标分离出来,让它们和大队牛群失去联系,免得将它猎杀后被其他的牛踩成肉酱。
在这些剽悍的印第安小伙子们的围攻下,两头年老体弱的野牛被驱赶着脱离了大队,现在,它们生命终结的时刻到来了。
“疯马,你的枪法怎么样,都忘光了吧?”一个年纪与疯马相仿的印第安年轻人笑着喊道,同时举起了他的火枪,对准了一头气喘吁吁、口吐白沫的老牛的脑袋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枪响,这头牛发出一声哀鸣,一头栽倒了在地上。
自从苏族人有了火枪之后,他们捕猎变得更加容易了,以往要连射好几箭,外加刺上数刀才能杀死的野牛,在苏族神枪手们的手里,往往会一枪毙命。
疯马拿出了自己的马枪,轻松地推上了子弹,对准了另一头野牛的天灵盖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枪响,野牛的头顶窜出了一道血柱,野牛吼叫着,蹒跚着跑了两步,就栽倒在了地上。
苏族的猎手们都欢呼了起来,他们勒住缰绳,停在了两头野牛的尸体旁,目送着庞大的野牛群向远处跑去。
一个小伙子跑到疯马的身边,摸了摸他手里的枪:“你的枪好厉害,不用装火药就可以打,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其他的苏族人用的都是老式的滑膛枪,需要先把火药装填好,才能放进去子弹,而疯马用的线膛枪是带弹壳的整装弹药,发射药在弹壳里,苏族的小伙子们就不知道了。
疯马把自己的马枪交给了他:“这个给你了,红云,我这次从中国带回了很多这样的枪。”红云接过线膛枪,仔细端详着,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疯马说:“咱们的部落现在在哪里?老巫师还活着吗?我要尽快见到他们。”
(记住本站网址,Www.XS52.info,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 xs52 ”,就能进入本站)